※ [本文轉錄自 NTUSC 看板 #1P299mT4 ]
作者: NTUSC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 看板: NTUSC
標題: 支持跨性別同學應享有同等住宿權益聲明
時間: Tue May 2 22:06:35 2017
【沒有人應該被如此對待】 臺大學生代表大會對於此事件發生於本校校園中感到震驚與
不捨,也呼籲校方應遵守當初與同學的承諾,並應積極協助因性別認同而處於弱勢的學生
。 我們都知道性別分類不只有生理性別,對跨性別同學來說,認同的性別(性別認同)
才是正確的描述,而生理性別更是他們的隱私,是需要被保密的。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
法》第十二與第十四條之規定,學校應對因性別認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
以改善其處境,並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
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學務處與相關單位做為相關事務的主管機關,應積極讓跨
性別同學住宿權益能真正得到保障,也相信能讓臺大校園成為更友善的環境。 學校也應
提供該學生平等的住宿權益,尊重及考量當事人性別特質、性別認同,並積極提供當事人
相關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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