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系誠徵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6名)( 誠徵工讀生)
壹、 服務學習時間:9月1日(星期五)起,每月最高40小時(每週10小時,每天不超過4小時)
貳、 服務學習地點:工學院機械系
參、 服務學習內容:期初參與說明會、進行各項行政庶務、電腦文書處理、環境清潔、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與反思報告、交辦事項等服務學習
肆、 資格:限本校生(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一、此屬本校學生生活學習獎助學金之服務學習,如在本校其他單位領有學生生活學習獎助金則請勿應徵。
二、配合度高、細心、認真、負責,家境清寒且能長期服務學習者(二年以上)為佳。
三、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中弱勢生資格:要點摘錄略以: 第三點、本校學生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消過者除外。第四點、申請本助學金之學生,除符合第三點規定外,應具有下列條件,並於每學期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達學習單位並經審核通過者,始得申請: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
(二)非在職生。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四)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伍、 待遇:依學校規定,每月6000元。
陸、 【請檢附以下相關資料】於106年6月30日前e-mail至ya[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