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減修單上的簽名欄位問題反映

作者: papa321 (papa)   2017-10-09 02:10:54
最近申請減修單,發現上頭要跑得到系主任的簽名,結果遭到拒絕,愈想愈不對勁,
想要向學校反映:
1. 關於減修單上設有「導師簽名」「系主任」等二項簽名欄位,本來立意是希望學生在
選課上若不足最低學分下限,可能是遭遇學習困難,甚而導致無法如期畢業(此點才是最
大原因,從減修單設置辦法上可明顯看出),因此要求學生必須先與導師和系主任,討論
後,較能做出有利判斷(其中理論上又以導師較有實質討論可能,蓋系主任通常並不瞭解
學生實際狀況),此點並無問題。
2. 惟若當學生未屆修業年限即已修畢所有畢業要求課程,則此時簽名欄位之存在應已無
上述功能。蓋此事時應該已能推定學生必無關於選課與學分等困難。此點由減修辦法上已
經明訂,「大四生上下學期修不足9學分即可畢業者,不需經導師同意」更別說是已經完
全達到學分畢業門檻要求之學生。
3. 申言之,連導師都不需要同意,則更無待系主任等人之同意,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導
師應該更有時間了解學生狀況,既然連導師審核校方都覺得不必要了,系主任等人之簽章
此時很明顯看出不是為了學生利益而設。
4. 此時系主任以下包含其他行政人員的簽章,應該只是「知會」之功能,方便行政作業
與確認登入系統。
5. 然而,卻常有系主任或其他行政人員誤會此簽名意義,行實質審核,卻提不出實際對
學生有利之原因,最後結果往往造成學生與其他授課教師困擾。(舉例:學生為了加簽至
足夠學分,須逐一拜託其他授課老師超收原本預計的修課人數,另一方面,既然學生欲減
修,表示本來根本沒有加簽的計畫,若強簽其他學生沒有興趣或者時間無法負擔的學分,
根本毫無學習效果可言),更遑論實質審核之標準沒有明文,全憑系主任個人意志,換人
標準隨之改變,根本有違正當性。
6.此外下方尚有教務單位承辦人核章等本質上應該只是確認承辦,而非對於「核可」之
同意權,亦曾經遭行政人員誤解而致生學生申請程序上浪費精力與時間之困擾。
7. 有系主任提出理由認為大學生不應該修低於學分下限之課程,然而此毫無道理可言,
蓋學生已經修畢基本課程(涵蓋全套必修、選修、通識等等),已經符合一切規定,更不會
有占用他人資源問題,今天若學生不選課,也不會因此有多一位台大學生得以入學,反而
「在現行實際狀況下,台大的教授與教室資源都明顯不足,學生不要無謂亂選沒有興趣的課
程占用資源,才是對學生與他人更好的資源利用方式。」
8.強迫選課,毋寧是否認學生課外之學習與人格規劃(若此有理由,則「在家自學」而不
接受制式傳統學校教育之學生,豈非皆未受到良好教育?)更何況在強調自主學習與時間
規劃的大學生中,也和校方近年推廣減少學分政策背道而馳。
9. 綜上希望能夠幫忙反映,取消已達畢業學分門檻者之系主任同意欄。
或者另一可行辦法,應將該「核准欄」改名為「確認簽章」,務必使簽名者知道此一簽章
之功能,而非擅自依系主任個人理念判斷,造成學生權益受到侵害。
註:關於超修單、未達畢業門檻者之減修單之簽名欄位可能也有類似問題,似乎也可以一
併檢討。
作者: shouraccount (shouraccount)   2017-10-09 02:51:00
所以你的系主任為什麼不同意啊
作者: vct886 (October)   2017-10-09 08:03:00
校務建言
作者: raja33477949 (汪汪)   2017-10-09 10:08:00
我們系主任章直接去系辦蓋就好了耶
作者: wakiwaki (wakiwaki)   2017-10-09 10:18:00
在寫實例題?
作者: cwpjacky   2017-10-09 10:27:00
正常跑流程怎麼會被拒絕啊?你是做了什麼?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7-10-09 12:18:00
推 有些系主任真的很讓人無言
作者: Illusionyo (Yoo)   2017-10-09 12:46:00
之前簽的時候被系主任問:「所以你打算來浪費學費嗎」
作者: pon50895 (千郢)   2017-10-09 13:17:00
推校務建言,系主任有他代表的身分立場(系上的把關門檻)不過這種事情通常也都是寫個Email就可以快速解決不過確實,我個人也認為在未有任何的瞭解之下直接拒絕任何的學生的申請或要求,都是權力的過當使用。
作者: epo321 (epo)   2017-10-09 14:49:00
我也遇過類似狀況,系主任也是跳針,不敢針對質疑點回答系主任的簽名欄位根本就常被濫用,應該改名叫「確認欄」
作者: IamNTUdog   2017-10-09 14:57:00
要是真的被整了投訴管道根本沒用,球證都它的人,還很花時間(根本辦法還是改欄位比較實在)
作者: joydream823 (永恆的鄉愁)   2017-10-10 10:51:00
推 有些系主任只用一句這是規定就打槍所有要求
作者: qpoqp1009588 (Devil)   2017-10-10 13:06:00
作者: AUGnebulaUGA (去氧腺嘌呤核苷酸三磷酸)   2017-10-10 17:40:00
作者: phoenix286 (糰子大家族)   2017-10-10 20:56:00
不過照你這樣說 應該直接廢掉學期最低學分數的規定
作者: qqwey (qqwey)   2017-10-11 13:36:00
推 不知道學生會可不可以幫忙反映? 感覺這樣比較聽的到
作者: nodnarb1027 (nodnarb1027)   2017-10-11 18:06:00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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