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臺大社會系對李明璁案的說明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7-10-24 21:48:43
臺大社會系教評會對李明璁助理教授升等案的說明
李明璁助理教授2005年起在本系任教,2016年申請升等副教授未獲社會科學院教評會通過
。李明璁老師升等未獲通過的原因,外界有各種說法。社會系特召集104學年度至106學年
度三屆系教評會委員召開會議提出說明。
李明璁老師升等未獲院教評會通過,是因為他的代表著作編號一:李明璁,2015年12月
, “Discoursing ‘Japan’ in Taiwanese Identity Politics”,《Taiwan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臺灣東亞文明研究學刊》,經過校外專業審查具體指出、院教評
會委員討論後認定,與李老師於2004年完成之博士論文 “Absorbing ‘Japan’:
Transnational Media, Cross-cultural Consumption, and Identity Practice in
Contemporary Taiwan” 之間有高度的文字重疊,違反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
辦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
根據審定辦法,升等送審的代表著作,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資格要件規定:「非為學位論文
之一部分。但未曾以該學位論文送審或屬學位論文延續性研究者,經送審人主動提出說明
,並經專業審查認定代表作具相當程度創新者,不在此限。」代表著作如不符上述規定,
即「不通過其教師資格審定」。李老師於2005年8月申請助理教授資格時,已經以該博士
論文送審;在填寫申請升等著作的資料中,也沒有依規定揭露代表著作編號一與博士論文
的重疊情形。院教評會委員審酌外審意見和李老師的答辯理由,經過討論後議決:代表著
作編號一與博士論文高度重疊,為學位論文的一部份,非屬延續性研究且無相當程度創新
,不符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的要件,因此,李老師的升等案無法進入實質審議程序,院教評
會依照規定「不通過其教師資格審定」。
李老師在升等資料表及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中,未註明該篇論文為博士論文的一部分,並
將這篇論文列為「五年內研究重點產生的成果」。在準備升等的過程中,他也未以書面或
任何方式告知系主任或系教評會委員該篇論文與博士論文高度重疊之情事。
本系教評會收到外審意見後,經過查閱比對,發現代表著作編號一與博士論文第六章和部
分第七章確實有高度的文字重疊。經過困難的討論後,教評會委員基於「這篇論文為三篇
代表作之一」,決議以最寬鬆的標準接受這篇論文作為代表作之一,而通過李老師的升等
申請,送到院教評會繼續審議,遵循三級三審的體制,讓申請案得到更周延與充分的討論
,在法律適用性和申請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對於李明璁老師申請升等副教授未獲社科院
教評會通過,本系教評會並無異議。
http://sociology.ntu.edu.tw/index_news_one.php?id=22&sid=247&default_page=0&cur
rentpage=&eng=
https://goo.gl/yG9X3m
作者: TOEFLiBT100 (百練自得)   2017-10-24 21:52:00
11年的。。。
作者: NTUCL ((>(′︶ ‵*)<))   2017-10-24 21:55:00
不怕,學生都自主學習和捐款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10-24 21:58:00
最寬鬆 呵呵真爽
作者: mibow (MIBOW)   2017-10-24 22:05:00
「升等」有沒有過,不是目前本案的核心。目前的核心是,有沒有合理合法的程序與實體理由,將李明璁不續聘?例如,台大社會系教評會並未開會審議不續聘案,未合乎最基本的三級三審程序,社會系教評會對校方這樣越過系級不續聘,有何主張?另外,「限年未升等」不等於是應當不續聘的不適任教師,這已有多起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沒有必要理由前恣意不續聘,台大社會系有何主張?如果避開這些基本問題,又怎能稱得上是正面面對問題的說明呢?如果覺得李明璁這個升等的文章有學術倫理爭議,大到應該要不續聘,那社會系教評會就該提案並審議,按程序通過此案。否則,一直針對被校方越級不續聘的同儕,發表這類「說明」,這樣的社會學實踐是不是該反身性看一下自己在結構中做了什麼?以及,這些實踐又對什麼樣的人有利呢?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24 22:31:00
十一年的助理教授沒有代表著作…升等沒過有啥問題?
作者: darren8221 (鯰魚)   2017-10-24 22:47:00
十一年還真夠久的
作者: lisasweet (小如)   2017-10-24 22:55:00
印象中升等有正當原因好像可以申請延???然後社科和電資理工學院不太一樣吧??之前好像八卦還是哪裡有整理跟同系老師比,並沒有不足??
作者: exe1023 (Alex)   2017-10-24 23:13:00
11年...和大學生履歷寫小學拿市長獎一樣水準
作者: badid (壞埃低)   2017-10-24 23:20:00
11年還沒辦法升等,這理由夠充分了,一定要違反學術倫理才不續聘,全世界的教授都是終身職了,護航的有夠難看而且都已經是三級三審制了,每一級都可以獨立決定是否續聘誰說院一定要跟系的意見一樣,哪不就變一級一審制?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7-10-24 23:43:00
所以是社會系覺得OK 但是社科院覺得不OK的概念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7-10-24 23:55:00
最寬鬆,讚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會吵會鬧會訓練紅衛兵批鬥學校的助理教授有糖吃不做研究就不要貪圖教授名號,好好去當講師
作者: iwantowaylaw (我要成為太鼓達人)   2017-10-24 23:59:00
這麼廢到現在還沒裁掉也算是奇蹟了吧 社會系居然還覺得OK ?? 如果這傢伙真的續聘了對台大社會系也不好會降低學術水準不要整天只會說程序不公正 異黨打壓 把程序搞到公正完美 你會更難堪 憑直覺就可以判這傢伙不續聘了
作者: gus2   2017-10-25 00:22:00
講程序不公根本是防衛性的辯護,完全不影響本身不適任的理由(升等文章質、量不被同儕認可)
作者: john850730 (John)   2017-10-25 02:00:00
之前不是還被查出11年cite數只有4次嗎?其中三次還是自己的研究生
作者: cherry1201 (....)   2017-10-25 03:08:00
就一堆失去判斷能力的智障學生盲目亂挺而已 這樣的老師本來就應該趕快趕出去
作者: cmotpetb (鏡花水月)   2017-10-25 04:13:00
學術窄門多少人想擠進來 不做研究就讓位子吧
作者: LPplayer (playLP)   2017-10-25 09:18:00
"決議以最寬鬆的標準接受這篇論文作為代表作之一"沒有最爛, 只有更爛...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7-10-25 14:10:00
台灣立委的縮影 ooxx搞好就不用顧正業 ㄆ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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