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的系上最近要辦盃賽(羽球的)
原本打算借桌球室
詢問可不可以借 新體也說可以
但在申請表送出以後
卻在幾天前被新體告知要改到一樓
但一樓的場地真的....
後來查了一下相關的規章後發現
新體曾在去年與福利部達成承諾
1.場地借用完成且已付款完成,尊重借用單位權益,不得取消
2.彈性協調球類以1、3樓互換為限。其他場地須得主辦單位同意,方可更換
3.檢討新體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教育訓練及資訊系統
但新體都說還在審議中,也無法繳費
導致第一點和第二點被規避掉了QAQ
有沒有同學能提供我一個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