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跟許軒瑋學代談完後,推定他只是如實轉述消息來源的說法;在此公開向他道歉。
不過對於以要脅以統籌分配款交換交流名額仍屬斷章取義,以下附圖:
https://imgur.com/a/nfrsg
https://imgur.com/a/GNMRM
https://imgur.com/a/aeWNU
如果這樣也算要脅我也是無話可說。
我說過我有完整紀錄,當事人並非默認,只是都被搞到累了。其他事情當然也有截圖可資
證明非屬事實,但既然以進入司法調查就不臚列說明。
另外常會上有過多次提問機會,如果rice2學代真的想解決事情而不是解決人,似乎不該
先
公審而是先在大會上釐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