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前面提的關於迴避部分你完全無法接受﹝的樣子﹞,
那我換一個角度來問好了。
所以就你的看法,只要候選人是獨立董事,
遴選委員是公司副董,
就有迴避的問題,需要排除掉這問題,
所以要重啟遴選,重新選出新的校長。
https://goo.gl/tw483z
依據證交所揭露資訊,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曾任心悅生技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會委員,
他更是「薪酬委員會召集人」,直到當選陽明大學校長才辭去3兼職。
上述事證,足以證明教育部處理台大和陽明校長遴選案,完全雙重標準。甚至陽明大學校
長遴選涉利益迴避問題,比台大更嚴重。管中閔是薪酬委員,郭旭崧是薪酬委員「召集人
」;蔡明興是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張鴻仁是校長遴委會「召集人」,也是心悅生技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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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此標準,陽明應立即停止校長之職務,
重啟校長遴選委員會,重新選出新校長不是嗎?
為何又不用呢?
你不覺得這樣的事實,裏頭的答案已經很明顯了嗎?
※ 引述《chanchan08 (全)》之銘言:
: 原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