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長、外教中心主任竟將考生權益當談判籌碼】
上個月,學生會揭露校內外教中心自辦進階英語免修測驗收費違反大學法之規定,學生會
發出聲明後,教務長偕同外教中心主任與學生會福利部針對相關疑義進行討論,福利部於
會議前,針對相關疑點準備「十問教務長與外教中心」,希望能釐清相關爭議。
豈料,教務長郭鴻基毫無溝通誠意,會談開始即拍桌怒罵與會代表,會談過程中不斷跳針
認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考試為什麼不能收錢?」,學生會不斷強調,「此測驗課
程為必修課程之分班、免修測驗不應收費。縱使收費也 #應符合大學法規定」,教務長仍
不願針對是否有經過相關程序進行回覆。
會談過程中,郭鴻基教務長頻繁離席走動,最後甚至在未告知與會的情形,在會議尚無結
論時,逕行離開辦公室。
再者,郭教務長與外教中心主任葉德蘭會談過程中多次要脅、恫嚇學生會代表,如果要繼
續主張測驗收費違法,校方將發出聲明,表示「因學生會質疑此測驗合法性,外教中心將
取消此次自辦測驗」,試圖將違法責任推給學生會。
更令人憤怒的是,葉德蘭主任竟能把是否取消測驗不斷掛在口中當談判籌碼,簡直違反教
育人員核心價值,若取消測驗將使500位報名同學,其中有多位即將畢業的同學,其權益
將受嚴重損害。葉主任明知違法情事明顯,卻仍要以此要脅學生會,完全視學生權益為無
物,將500位同學的權益玩弄於股掌之間,學生會強烈譴責外教中心主任與教務長如此惡
劣的行徑。
對於相關違法爭議,教務長郭鴻基執意扭曲解釋大學法 規定,指出此次測驗並不用受到
此法之規範。且其強調「分班測驗」與「免修測驗」為兩個不同之測驗,與上學期修法及
本學期教務會議會前會的說法顯有不同,為了合理化行政違失,寧可打臉過去的自己,有
失教育人員風範。
此外,共教中心還搬出「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基礎學科免修施行要點」試圖合理化收
費依據,共教中心副理黃輝猛表示,依據該要點第2條免修考試得收取費用。
學生會馬上提出論述打臉其說法,根據同樣條文第2條及第6條之規定,「開課學系,於每
學期上課開始日前二個月公告該學期基礎學科免修之申請要件、申請應備資料、取得免修
資格及所需報名費用」、「方式皆以筆試為之」。此次測驗公告時間僅在測驗前兩週,明
顯不符二個月之時限,且測驗以電子方式進行,亦不符合本要點要求 以紙本方式為之。
校方為合理化其行政違失,不斷自行解釋大學法規定,又隨意搬出校內內規作為法源依據
,其逃避問題、不願正視問題的態度,毫無溝通、釐清爭議的誠意,學生會強烈譴責校方
此種做法。
也要跟關心學生會爭取進度的同學說聲抱歉,因受到學校此一無理威脅,故於測驗前學生
會並無明確行動,以確保所有同學考試權益不受影響。如今測驗已舉行完畢,學生會今日
已向教育部正式遞出「行政違失舉發」之檢舉函,要求教育部盡到主管機關之職責,針對
台大違反大學法之部分,要求台大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9條,「
學校向學生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有其他不當情事者,應予退還。」將
費用退還予學生。
學生會再次強調,不是不能收錢,而是收錢必須符合法規應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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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學生會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