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案 監院通過糾正案:管中閔違規兼職在先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斷,監察院今(16)日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歷經半年多來調查,認
為教育部及台大核有明顯重大違失,審查通過對台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
監察委員高涌誠、張武修調查台大校長遴選案,針對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
,認為是在書面向台大申請獲核准後才兼職,符合規範程序;但在管兼任台哥大審計委員
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部分,則是在台大尚未核准即違規兼職在先,已違反「公
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情節明確。
監委表示,台大辦理本次校長遴選,在利益迴避的「資訊揭露」上,確有令人詬病之處,
且以台大校長動見觀瞻的崇高地位,其遴選過程受各界嚴格檢視亦非不可預見。教育部及
台大均允應以本案為鑑,確實檢討現行法規或行政作為有何不足並研處改善方案,杜絕爭
議再次發生。
監委指出,「迴避制度」能否有效遂行,關鍵在於有無完善的「資訊揭露機制」以資配套
,資訊若沒有充分揭露,後續針對各項應否迴避的討論就會不夠完整;至於資訊揭露的方
式,則應包括「自我揭露」及「調查揭露」才完整。
監委強調,台大校長候選人與遴選委員間,是否具規定事由的關係,除期待候選人與遴選
委員自律「自我揭露」外,為避免有心人士蓄意隱瞞,影響程序公正,遴委會也應就相關
事項主動調查釐清,以杜絕僥倖。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2396bcc-e09e-4732-a561-d23e89ebccdb
監院糾正管中閔兼職違法 台大:程序完備無疑
2018年08月16日 19:37 旺報 李侑珊
台大校長遴選事件懸宕未解,監察院1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通過糾正案,認定教育部及台
大皆有明顯重大違失。監察院更點出,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未獲台大核准其兼任台哥大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之前,就出席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台
哥大薪資報酬委員會,明確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國立台灣大
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規定,
台大主秘李心予16日表示,台大與台灣大哥大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即在於校方收到台灣大
哥大來函後,開始進行校內程序申請,而在2016年以前,台大簽訂產學合作的流程,即是
先取得校長同意,之後由台大人事室發同意函,並在兩個月內要簽訂完成產學合作契約,
但是流程在105年修訂之後,改為先由校長同意,之後便可完成校方與企業的契約,再由
人事室發出同意函,公文申請的流程,當中會有時間差。
李心予強調,台大在2016年兼職申請程序是調整內部的流程,以利行政作業與產學合作契
約簽訂更順暢;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兼職即先取得校長同意、並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再由
人事室發出同意函,程序完備,並無違法。至於監察院稱,管中閔每年可領取高達500萬
至1000萬元間的兼職報酬,李心予則否認,強調金額不正確,且遠低於監察院的說法。
面對校長遴選案風波迄今尚在延燒,李心予說,待收到監察院來函後,校方將再做因應,
但台大的立場不會因此改變,依舊尊重《大學法》及遴委會的決議,並靜待訴願的結果。
教育部長葉俊榮則跟隨總統蔡英文出訪巴拉圭,葉在臉書發文提及台大校長案,指出在同
一時間,台大因校長遴選,「弄得如此糾結對立難解」,台大校內意見分立,社會為此不
安,連海外的僑胞都表現高度關切。「我們真該深切檢討,謀求決斷性的解決,並做制度
面的檢討,台灣高教的優秀量能才能真正發揮,大步向前。」
(旺報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16003761-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