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兼任助理很悲慘的,週一中秋節被叫去實驗室顧器材,那她有加班費嗎?
雇主叫她上班有違法嗎?
如果你遇到類似的狀況,請注意以下相關法規:
勞基法第37條 國定假日應休假
中秋節是內政部規範的國定假日,她理應可以休假。
勞基法第39條 國定假日若出勤
A. 必須徵得勞工或是工會同意(這時候有沒有覺得獎助生很慘,
有勞基法保障很重要QQ),換言之她可以拒絕去工作。
B. 雙倍工資,不過對月薪制的兼任助理來說
(一般和老師談,都是談月薪;月薪制和時薪制的區分依勞動契約為準),
她是有本薪的,所以我們會說成「加給」而非「雙倍」,
就是本薪之外還要再多拿到錢。
接下來進入重點,要怎麼算該拿到多少錢?
薪資計算
首先,我們看到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3條,兼任助理算是月薪制的部分工時工作者,
我們可以用月薪除以她每月工作的時數計算出平均時薪。
再來就是三種情況——
一、工作 8 小時以內:月薪之外,多領到「工作時數 * 平均時薪」
二、工作 9-10 小時:前項之外,這兩小時是「平均時薪 * 1.34」
三、工作 11-12 小時:前兩項外,這兩小時是「平均時薪 * 1.67」
(要特別注意是「不得低於」時薪的 1+1/3 或 1+2/3 倍,
所以要「無條件進位」到 1.34 或 1.67 哦!)
其實還有第四種——
四、工作 12 小時以上:叭叭!!違反勞基法第32條,單日工作不能超過 1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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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兼任助理之外,臺大校園中其實也有許多「全時工作者」
(約聘人員、技工工友、專任助理等)以及時薪制的「臨時工」,
如國定假日出勤,也需要符合勞工同意、雙倍薪資的相關規定哦!
如果您遇到任何勞資爭議,歡迎聯繫臺大工會 (。・ω・。)ノ
#中秋月亮圓 #小心吃太圓
#但薪資不能缺 #臺大工會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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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曹新南專欄』時薪制員工國定假日上班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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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新版勞基法4種加班費精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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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專欄』部分工時一例一休秒懂大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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