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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發聘給管中閔當台大校長 律師告發葉俊榮
時間: Thu Dec 27 10:20:3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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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聘給管中閔當台大校長 律師告發葉俊榮等3人涉圖利
教育部前部長葉俊榮「勉予同意」發聘管中閔當台大校長後閃辭。律師林憲同認為葉明知
台大校長遴選程序有重大瑕疵,教育部先前不予核聘,葉卻同意聘任,向台北地檢署告發
葉俊榮、管中閔、台大遴選委員蔡明興3人涉嫌瀆職、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
林憲同認為,依據憲法與大學法制,教育部對台大校長具有最終的實質准駁權,葉俊榮應
受教育部「不予核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公法約束,他明知台大校長遴選程序有瑕疵及
管中閔不具備台大校長適任資格前提下,卻於12月24日下午發布「勉予同意」管出任台大
校長,涉犯圖利罪。
林憲同指出,台大校長遴選會是依教育部的行政委任授權,而管中閔報名參加台大校長遴
選時,本應據實填寫申報曾任台灣大哥大公司獨立董事,或曾在擔任公職期間至大陸任教
,卻故意隱匿,涉犯偽造文書罪。
具備台灣大哥大副董身分的蔡明興擔任台大校長遴委,對於管中閔登記參加台大校長遴選
一事,應自行迴避,卻沒迴避,甚至投贊成票,涉及圖利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58763
我可能沒律師懂法律啦
這樣有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