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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大學教授違規兼職201人 台大68人最多、占比逾3成
時間: Fri Feb 1 22:35:40 2019
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大學教授違規兼職201人 台大68人最多、占比逾3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90429
台大校長管中閔違規兼職遭監察院彈劾,立法院在審議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也因
立委黃國昌等人力主而作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必須公布國立大專校院教師兼任營利事業
機構獨立董事,未依規定「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者後續究責結果。
教育部趕在今天農曆春節最後一天下班前,上網公布201名違規兼職的教授資料,但適度
去識別化,只看的到大學和違規教授的姓氏,沒有系所和全名,其中台大教授違規兼職高
達68人、占比約3成4,違規情況最嚴重,教育部人事處表示,為避免類此違規情形發生,
教育部已協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機關,明定可行之作業程序。
違規兼職的201名國立大學教授中,經統計,台大有68人違規,政大有24人違規,交通大
學有22人違規,中興大學和高雄科技大學各有13人違規,台灣科技大學有10人違規,成功
大學和台北科技大學各有9人違規,清華大學、中山大學、陽明大學、中正大學、台灣師
範大學、東華大學、台北大學、高雄大學、屏東大學等均有教授違規兼職。
教育部指出,先前統計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兼任獨立董事總計400件,其中有202件未完
成校內書面核准流程,即先至營利事業機構兼任獨立董事,但因清大於事後更正1件借調
期間兼任獨立董事案符合規定,故實際為201件,截至目前為止,除有5件仍於排定處理程
序外,其餘均已由學校依規定提送教師評審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會議進行審議,並依情節輕
重及學校所定教師懲處機制為適當處置。
有關於兼職申請或核准等程序,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因其態樣不同,須有合理差
異的考量,教師至營利事業機構兼任獨立董事是屬於一種特殊容許的兼職方式,有協助公
司治理之政策目的,教育部目前已著手修正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朝維持
專任教師「應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兼顧營利事業運作需要」、「賦予適當的產
學合作規劃期程」等方向做合理調整。
陳焜元也說明為何去適別化,在考量所公布之資料恐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
法及行政罰法有關資訊揭露及處罰疑義,教育部日前邀集法務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法律
學者專家開會,作成教師姓名等資訊應採取適度去識別化方式處理,以避免違反相關法律
及造成公司治理負面影響等。
陳焜元說明,立法院作成主決議要求公告違規兼職的國立大學教授資料,應是著重於督促
相關制度規範或實務執行的精進,而非重複責難學校或違規教授,但大學在強調自治的意
識下,對於相關法令的遵循與執行,應建立更可受公評與自律的規範,同時也應徹底檢視
目前行政程序,提供教師從事教學研究及服務相關活動時,資訊的明確性是否有所不足。
5.備註:我記得國立大學教授可以彈劾吧?! 通通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