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澡堂持手機假裝偷拍男舍友 台大生獲不起訴
2019-06-10 12:08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一名台大資工系學生今年1月間在男生宿舍洗澡,突然發現上頭出現
一隻拿著手機的手,大聲尖叫後馬上開門抓人,對方跑得不見人影。
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是住在寢室對門的他系王姓大二生,憤而提告,但
因手機內查無不雅照片,台北地檢署今依罪嫌不足,給予王不起訴處
分。
檢警調查,就讀台大資工系的大二學生,住在北市大安區長興街的男
八舍。今年1月間,他一如往常在宿舍洗澡,突然發現上頭出現一隻
拿著手機的手,大聲尖叫後馬上開門抓人,但對方隨即從走廊另一頭
跑得不見人影。
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原來犯嫌是住在寢室對門的他系王姓大二生,於
是憤而提告。據了解,王姓男學生辯稱,自己只是要「嚇嚇對方」,
因為對方常常檢舉他是「黑戶」(未具有住宿資格,是轉租原住宿者
床位),他心生不滿,趁機「弄」他一下,沒有真的按下快門。
由於檢警於手機內查無犯案照片,沒證據以證明他確實偷拍,調查後
今依罪嫌不足,給予王不起訴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6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