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打官司討千萬保管費輸了!

作者: flyer1998 (闊)   2019-08-21 19:07:54
上千輛oBike堆在校園 台大打官司討千萬保管費輸了!
2019-08-21 17:49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無樁式共享單車oBike前年進駐台北市,全盛時期投入高達8000輛,卻時常發生違停亂象
,引起民怨;台灣大學不滿校園內隨處可見oBike未依規定停放,拖吊移置場也堆滿上千
輛單車,業者卻不領回也不付保管費,向法院提民事訴訟,要求業者台灣奧致網絡科技公
司賠償1021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台大敗訴,業者免賠償,仍可上訴。
oBike去年新加坡總部停止營運,台灣也於同年10月大量裁撤營運團隊,只維持基本營運
和APP客服系統,而今年APP已消失,台北市政府也確定清除所有oBike單車,廢棄在路邊
的單車宛如廢鐵。
台大提告主張,奧致公司是出租無樁式單車業者,未經校方同意,前年擅自在校園內任意
擺放單車營運,而使用者騎完單車後,未停放在自行車架貨停車區,反而任意停放在校園
走道,嚴重影響人車進出安全,和其他合法騎單車者的停車空間。校方依交通管理要點規
定,將違停的單車拖吊移置到水源校區,多次發函通知業者領回,但截至去年8月底業者
都沒有領回,校方去年9月為了清出校內土地空間,陸續將oBike單車移至卓越大樓地下停
車場。
台大指出,依照交通管理要點規定,業者自2017年11月3日至同年12月31日,應給付每輛
單車移置費每次50元,去年1月至8月底應給付移置費100元和保管費每輛每半天25元,共
計1021萬2400元。
奧致公司指出,台大拖吊集中保管oBike單車,導致公司無法收租營運,明顯是不利於公
司的保管方式,不符合民法上無因管理的要件,而單車移置費、保管費並非台大替公司所
支出的必要費用。
另外,台大允許單車隨時自由進出校園,而使用者騎oBike進入校園當然沒有侵害台大的
權利,況且校方交通管理要點並非法律,使用者總使沒有遵守也沒有違法;另台大不是土
地所有權人,即使oBike單車被移到校園土地上,也不是侵占台大的土地,認為台大提告
沒有理由。
法官認為,奧致公司是出租oBike為業,由使用者依計時付費來出租單車,因此公司辯稱
台大拖吊保管單車,導致無法獲取營業收益,與無因管理要件不符,應可以採信;另台大
無法說明單車在拖吊前放置何處,何以具備違法性,或侵害何種權利,認為台大主張無理
由,判台大敗訴,業者免賠償。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002165
作者: Jeffrey11061 (Jeff)   2019-08-21 19:28:00
...
作者: thenolet (moos)   2019-08-21 19:30:00
有沒有法律系大神能幫忙吉一下
作者: yeeandrew   2019-08-21 19:40:00
為什麼要為了你更改保管方法==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19-08-21 19:42:00
法官一定是柯粉
作者: kenness1019 (肯尼濕)   2019-08-21 19:52:00
不意外 爽啦 到處搜集再跟人要錢==
作者: mtrss   2019-08-21 20:40:00
台大學生亂停就白痴被罰,obike就亂停不用喔
作者: apollon0990 (一)   2019-08-21 21:06:00
沒車證直接掰啊
作者: miname (>.<)   2019-08-21 21:23:00
重點是非土地所有人啊
作者: superdrift   2019-08-21 22:13:00
公館站人行道一整排停在線外的才該處理
作者: suppichu (>K< 風速狗)   2019-08-23 12:37:00
看來敗在沒有在拖吊之前好好留下違停證據
作者: cowboy73 (~竣~)   2019-08-23 14:36:00
有違停照片,只是沒有是誰停的證據,這樣判還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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