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管中閔告記者敗訴 無罪判決:兼職是肯認

作者: flyer1998 (闊)   2019-11-19 18:09:45
管中閔告記者敗訴 無罪判決:兼職是肯認的表彰
2019-11-19 16:36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爆兼職爭議時,吳姓記者撰寫「台大教授兼任獨董全都露!輕放管校長、
李鴻源」的新聞,管認為記者未向他查證,報導損害他名譽,委任3名律師自訴吳加重誹
謗;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管中閔無法舉證記者有犯罪故意,今天判吳無罪。可上訴。
無罪判決認為,單純就報導傳述「管中閔兼任台哥大公司獨立董事」觀察,兼職毋寧是對
管中閔學有專精而受校外企業肯認的表彰,於一般社會通念中,並不屬於負面評價事項,
難以認定報導貶損管中閔的名譽。
管中閔提自訴指出,他已於2018年1月12日辭去台灣大哥大公司的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務,吳卻在2019年2月14日撰寫標題為「台大教授兼任獨董全都露!輕
放管校長、李鴻源」的不實報導。
管指控,吳指「有台大教授透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比對出約60間企業獨董的兼職教授
名單,不僅有遭監察院點名的管校長,還有李鴻源等知名教授在列」,犯加重誹謗罪。
法院開庭時,吳辯稱他是教育記者,報導大專院校教授未經書面核准就違規兼任獨立董事
,「有替公眾監督的責任」,他基於記者的角色去統整各方的消息來源,包含教育部、大
學教授、監察院等進行整理報導,否認加重誹謗。
法官認為,管中閔兼職衍生的合法性爭議,早在吳報導前即經媒體披露,監察院也曾提案
調查並作出結果;吳的報導一開始指「台大校長管中閔因未取得書面同意,即赴台灣大哥
大出任獨董等兼職,引發各界質疑大學教授違法兼職聲浪」,是指先前已揭露報導過的事

判決說,吳姓記者報導管中閔有兼職爭議,依報導語義,沒有指在報導時或教育部清查時
,管中閔仍兼任獨董,吳根據過往報導指管中閔、李鴻源均兼任企業獨董,管中閔指控報
導不實,並不可採。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74698
作者: jmeng (南宮舉)   2019-11-19 21:28:00
記者卡管
作者: MrXD (Mr.XD)   2019-11-19 23:10:00
法院認證
作者: wayne121212 (拂曉時分的湛藍)   2019-11-20 15:22:00
不是,兼職是表彰的話那DPP是在該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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