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幾天前到圖書館還書,一次投了好幾本進還書箱,
結果一本沒刷到,架上也沒找到
圖書館人員跟我說,他們會再找,如果都沒找到,那我就得賠償
還說,過去很多是同學自己真的沒還,後來同學找到的。
他們說他們有很多機制確認還書,
例如,會有兩個人員刷書、刷完會填excel表,
而且如果是在櫃台還的,會有攝影機可以看。
意思好像是說,館方已經做到所有能做ᆰ漱F,所以之後就是同學負責?
所以是借閱者弄丟的機率比較大?
可是我的書也是我走之後、圖書館再搜尋才在他們的歸還架上找到的!
今天假如我沒去問、書歸到原位後,被其他人拿走之後又被亂放,
那我是不是就是要繳陪償金才能畢業了?(館方答案:是!)
事實上就是,還書的過程中,圖書館館方可能出錯的地方有很多!
我就常看到書放錯位子、順序不對的。
(當然有可能是讀者亂放的,只是說這部份同樣不是借閱者能掌控的)
當然書借給同學對館方來說也是會有一定的風險,
但真的找不到的話,不能*只*要同學負責阿?!
雖然現在館方好像有很多道防線,
但我的案子證明,就是不夠,就是還是有可能出錯。
當然我自己比較聰明的做法就是現場盯著他們刷書,
確認一本一本都還了再走。
可是難道說以後就都不要用還書箱了嗎?
(...而且誰會想到刷個書也會漏刷)
我覺得真的遺失書的話,
圖書館還書人員也得負*部份*責任
直接認定是同學的錯是有問題的。
我認為,
同學還是得做賠償,
但是應該要有退款方法
例如如果日後在圖書館找到、或者借閱者自己找到
那應該要可以完全退款。
再來是,刷書這樣的工作,我覺得兩個人不見得會比較好
把整個流程加上那麼多道工、還要填什麼excel
台大圖書館館員要的是什麼?
不就是安穩跟準時下班?
增加手續很可能只會在11:30跟16:30/21:30造成蒼促工作,
因為要吃飯跟趕下班
而且會變成有問題時無法追究
我覺得不如大家分工明確一點
借書就借書、還書就還書
還書的人從頭負責到尾,從還書箱取書開始負責
中間他自己要搞一個excel什麼的也可以
總之就是一個人專心弄就好了
到最後上架也都由同一個人來弄
薪水開得高一些,
但也要有遺失書懲處方式
例如跟借閱人賠得一樣多
或者假設薪水比同行的多2k,那每遺失一本就扣500之類的
總之不要再找工讀生分擔中間的事了
不然就是每個有參與還書的的都加薪、但同時也要承擔風險
我不知道啦,總之不是每一次有糾紛之後就增加一道手續來自我感覺良好
把錯都怪在同學上。
工作人員出錯都不必懲罰,賠償的也不是他們,
而且那麼多人一起承擔,怎麼會多仔細弄?
第一次尋問,也是要借閱者去找書,我覺得光是這點就顯示他們的心態了
館員還理直氣壯的說「你看我們人這麼少怎麼可能去找?」
...
結果就是你們的問題,自認「對付」不了我,
就找個男的出來...用尷尬的聲音講電話請他出來幫忙想打發我走..
態度實在很糟糕。
後來找到了還牽拖什麼選舉期間人員不足之類的?
從一開始說什麼「以前很多案子是借閱者真的沒還」到最後扯選舉
從頭到尾都不覺得自己有可能出錯對吧...
建議要正視館員根本不care書怎樣這件事
因為他們不必賠錢。
(他們只覺得被同學咆哮很煩很無辜怎麼還不能下班)
所以不是找100個人來刷書、放100台監視器就可以解決的。
如果對自己的工作人員沒信心
甘脆就撤掉還書箱好了。= =
噢提醒一下,在還書箱那邊裝攝影機絕對不是解法= =
還是從人員訓練開始吧.....
或者說從人員篩選開始.....
以上真心建議...
差點虧錢必需發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