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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ralux (Uaena<3)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統促黨毆台大學生害濺血 白狼兒助陣賠5
時間: Tue Feb 18 15:43: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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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apple
2.記者署名
梁雅雯、黃哲民/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統促黨毆台大學生害濺血 白狼兒助陣賠5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大學2017年9月出借場地舉辦「2017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引發學生抗議
文化統戰,統促黨總裁張安樂之子張瑋等4名統促黨成員前往聲援活動時,打傷台大學生
張耿維。張耿維事後提告,向張瑋、胡大剛等4人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77萬元,
台北地院判決胡大剛賠償32萬餘元、張瑋等3人另賠償5萬元,須賠償共37萬餘元,可上訴
。
張耿維提告指出,台大於2017年9月24日出借田徑場,給對岸電視節目《中國新聲音》舉
辦歌唱選秀活動,台大學生及獨派團體到場抗議並攻佔舞台,胡大剛等人從媒體得知消息
,趕來聲援選秀活動,卻因認為他迴護獨派人士,便拿甩棍毆打他,造成他左掌骨折與頭
部撕裂傷。
張耿維指稱,此時張瑋開車到場,搭載胡大剛離開後又折返,與另2名被告王啟鑌、林紹
哲會合準備離開時,他和朋友尾隨跟拍被張瑋發現,張瑋除下車作勢要打他,還示意王啟
鑌、林紹哲逼向他,他遭林紹哲徒手打傷頸部,因此提告向張瑋等4人求償醫藥費及精神
慰撫金等共77萬餘元。
北院審理求償案時,胡男一肩扛責,自稱打傷張耿維,與張瑋等3人無關,胡男並表示,
不爭執張耿維所求償的醫療費6萬餘元與不能工作損失1萬餘元,但張耿維請求的精神慰撫
金金額過高。
北院認為,張耿維左掌骨折等傷勢,確為胡大剛以甩棍追打所致,張瑋等3人是在甩棍衝
突發生後接到通知才到場,與胡男並非事先有犯意聯繫,此部分應由胡男負責賠償,但張
耿維頸部傷勢,是因張瑋揮舉右拳作勢毆打,並示意王啟鑌、林紹哲逼近張耿維,由林紹
哲徒手所致。
北院認為,張瑋3人應對張耿維頸部受傷一事負連帶賠償責任,當時不在現場的胡大剛不
必對此賠償,但該傷勢範圍約僅1x1 公分,未達使一般人無法繼續工作程度,也未見醫療
人員另就頸部擦傷部分進行醫療處置,可認張耿維所受須支出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
,應是因胡大剛所為的侵權行為。
法院審酌,張瑋4人在公眾抗議事件中,僅因政治立場、意識形態不同,即以數人包夾的
方式,共同、故意打傷張耿維,據此判決胡大剛應賠償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
金共32萬餘元、張瑋3人則另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5萬元。可上訴。
張耿維針對本案另對張瑋等4人提起刑事告訴,北院一審依傷害罪分別判處胡大剛5 月徒
刑、張瑋、林紹哲各拘役40日、王啟鑌拘役50日,已先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mdaX3M
6.備註:
重罰五萬塊
公子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