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版比Course版觸及高,所以發在這,望見諒QQ
小弟沒有修過任何法律系的課,因為興趣想修修看
查了課表之後發現下學期剩下下面這些課可能選到:
1. 海商法 2學分(汪信君教授)
2. 保險法 2學分(蔡英欣教授)
3. 民法物權 3學分(黃詩淳教授)
4. 行政救濟法 2學分(李建良教授)
因為有些課有先修課,該先修課又有先修課(像是行政救濟法 ← 行政法 ← 憲法)
實在不知道如果真的加簽到之後直接修的話會不會很慘,
但版上對於李建良教授的評價幾乎一面倒夭壽讚,又讓人很想修
不知道法律系的大大可否給小弟一些建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