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經過椰林大道有駐警隊攔停一台汽車
駐警隊跟駕駛說不能超過30
但2015年修訂的校規有規定:
「速率偵測準確度測試,速率差值允收值為+ 2km/h、-3km/h,若不符應送修。」
結果取締的時候要30km/h才超速
那測速器是在檢驗什麼意思的?
https://reurl.cc/l0bAlj
作者:
YCL13 (靜默)
2021-04-16 20:32:00猜想是比照國家的法規吧
作者: WildfootW (野足) 2021-04-16 20:34:00
那是說感測器的準度阿 沒有關連吧
作者:
Imotucc (Imotucc)
2021-04-16 21:12:00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交警或依法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作者:
cwh0105 (闡釋者)
2021-04-16 21:40:00有條規定說台大交通規則準用法律規定啊我忘記是哪裡看到的 板上某篇討論串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17 02:26:00一切都是學校長官說得算,真霸道
作者:
eddy13 (eddy)
2021-04-17 06:33:00台大是政府的,這應該是常識吧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17 06:52:00所以讓學生會做決定吧
作者:
Imotucc (Imotucc)
2021-04-17 08:32:00國立臺灣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要點 第一章第一項本要點未規定者,適用於其他法令之規定國立臺灣大學校園交通稽查作業標準年度內超速行駛,經逕行攔查、取締2次(含)以上每次收取清潔維護費500元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17 11:31:00就這麼決定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21-04-18 20:49:00腳車騎得比汽車快算超速嗎?還是二輪英雄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