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大城小事-發現新北市 2010‧影片徵件活動(提供高額獎金)

作者: kooblue (圓圓)   2010-07-05 16:38:07
大城小事-發現新北市 2010‧影片徵件活動
<最高參賽獎金30萬喔!!! >
完整活動辦法暨報名規則以網站為準
http://www.onemedia.com.tw/race.php?raceid=19
1. 活動宗旨
  近年來,臺北縣政府努力建構新北市幸福的環境,無論在硬體或軟體等各方面,皆朝
向宜居城市的目標邁進,在臺北縣升格為新北市之際,特舉辦影片徵件活動,希望藉
由影片創作發掘幸福,並以高額獎金鼓勵所有民眾,運用巧思與創意,融入屬於新北
市的元素,拍攝出以「大城小事-發現新北市」為主題的精采影片或形象廣告片,以
期透過影片向更多人傳遞幸福新北市的迷人風貌。
2. 活動內容說明
作品分設短片類及形象廣告類;短片類分為社會組、學生組,形象廣告類不分組,參
加資格不限性別、年齡及地區,惟學生組需具備在學身份,任何願意以影片方式表現
出上述主題者,皆可參加,可一人或多人組隊參加,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並附
上原創作品,於徵選期間內寄至指定地點,即可參加活動比賽(活動辦法請參考"我要
報名"),所有優秀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統一於城市行銷使用。
3. 短片類故事大綱說明
短片類設有以下5份故事大綱,參賽者應選擇下列大綱之一,再融入新北市的環保、文化、
(1) 尋找父親的背影:發生在三峽一個動人的父子情深的故事。
(2) 畫一個幸福的圓:單親家庭裡有身心障礙成員,獲得縣府圓夢與關懷的故事。
(3) 遇見生命的奇蹟:炎炎夏日中,發生在江翠礫間的生命奇遇。
(3) 遇見生命的奇蹟:炎炎夏日中,發生在江翠礫間的生命奇遇。
(4) 改變,從現在開始:在八里自行車道迎風行,失業的父親決心要為孩子撐起
一個幸福的家。
(5) 無礙的愛:新住民的努力與堅持,適應他鄉的生活。
4. 獎勵方式:獎項及獎金配置如下,獎金由主辦單位統一發放,並依法扣除稅額。
(一) 短片類:影片長度為1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
社會組
獎 項 得獎人數 獎 金 其他獎勵
首獎 1 30萬元 獎座、證明書
銀獎 1 20萬元 獎座、證明書
銅獎 1 10萬元 獎座、證明書
佳作 6 每名3萬元 證明書
學生組
獎 項 得獎人數 獎 金 其他獎勵
首獎 1 30萬元 獎座、證明書
銀獎 1 20萬元 獎座、證明書
銅獎 1 10萬元 獎座、證明書
佳作 6 每名3萬元 證明書
(二) 形象廣告類:影片長度為30秒或1分鐘
獎 項 得獎人數 獎 金 其他獎勵
首獎 1 15萬元 獎座、證明書
銀獎 1 10萬元 獎座、證明書
銅獎 1 5萬元 獎座、證明書
入圍獎 5 每名2萬元 證明書
(三)網路人氣獎
獎 項 得獎人數 獎 金 其他獎勵
網路人氣獎 4 1萬元 證明書
5. 徵件及評選時程
(1)徵件:即日起至2010/8/25止(以郵戳為憑)
(2)初選:2010/9/6~2010/9/26
(3)網路投票:2010/10/1~2010/10/15 PM23:59
(4)複選:2010/10/5~2010/10/15
(5)頒獎典禮:2010/10/30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
6. 報名規定
(一)報名類別
1、短片類:分為社會組及學生組
(1)社會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只要是對影像創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
(1)社會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只要是對影像創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
報名參加。
(2)學生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但參賽者須具備台灣學籍在學身份。
2、形象廣告類:不分組別、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只要是對影像創作有興趣之民
(二)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相同人名可重複報名參賽,惟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參
賽,若發生同作品重複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重複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三)參賽影片需為參賽者所有,不可代為報名。如該影片並非參賽者本人所拍攝,參賽
者於參賽前須取得拍攝者之授權同意書始得報名參加。
(四)參賽作品需以avi格式儲存於光碟中(不符規格視同棄權)。
(五)另有詳細規則請參照網路公告。
7. 報名步驟
1、至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資料表填妥,連同影片作品(1式8份)一併郵寄至郵政信箱:永和郵
2、報名資料1式8份,包含:報名表、參賽者簡介(200字以內)、影片簡介(200字以內)、作
3、若同一參賽者有多件作品報名,需將不同報名作品與報名表分裝不同信封,例如:王大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新聞處
執行單位:東極觀點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371-2998 傳真:02-237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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