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9學年度第2學期「固定排練登記」通知

作者: chicco (Chicco)   2010-12-21 17:06:48
99學年度第2學期「固定排練登記」通知
一、99學年度第2學期固定排練自99年12月17日(五)至100年1月5日(三)開始受理登
記,請先詳閱本通知及「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固定排練規則」,
(http://www.active.ntu.edu.tw/Venues_RegularPractice_Convention.html)
並填妥「99學年度第2學期固定排練登記表」後,
(http://www.active.ntu.edu.tw/doc/Form_RegularPractice_Apply_992.doc)
以紙本方式送一、二活辦公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原則上以維持99學年度第1學期之核可情形為原則,但請99學年度第1學期已獲核可之
社團務必繳交登記表確認,未送者視同放棄申請本次固定排練。
三、99學年度第1學期固定排練時段請參閱“固定排練場次時間表”。
(http://beta.active.ntu.edu.tw/Venues_RegularPractice_Schedule.html)
四、欲新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務請附說明書,載明社課需使用固定排練場地之必要性,
否則不予受理。
五、本次登記以書面作業為原則,如遇有爭議,將另行召開協調會議。
六、如無爭議事項,登記結果預計將於100年1月12日(三)前公布。
七、結果公告後,請固定排練社團上網校對登記場地是否有誤,如發現有誤請於100年1月
18日前告訴一、二活辦公室俾利於場地釋放前修正。
八、登記結果公布後,固定排練社團即可向課外活動組申請通過一般活動,並將活動通過
之申請書影本,送一、二活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確認,並刪除期中考、期末考等
不使用之場次,請儘速完成上述手續,以免影響上網借用社團之權益。若於100年2月
15日(二)未完成上述手續,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釋放場地供其他社團上網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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