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3寶貝綠高雄-綠色包裝競賽

作者: JYChen (蒸氣男孩)   2013-01-23 19:31:54
連結:http://www.ksepb.gov.tw/News/ActivityShow/1182
一、 前言
詳請參閱官網簡章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 協辦單位: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辦理期程
(一)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3月15日(五) 17:30止。
(二) 評選時間:102年4月初前完成(暫定)。
(三) 頒獎典禮:另行結合大型活動辦理 。
阵 上述第二項及第三項,因需外聘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及頒獎典禮場地協調事宜,故主辦
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 報名程序
(一) 應檢附之報名文件
1. 填寫競賽報名表(附件一),並確實註明所參與競賽之項目。
2. 設計圖說(附件二):
阵 圖說尺寸為A3 (420 x 297 mm) 1張。
阵 圖說內容須包含作品主題、說明設計理念(以不超過50字為限)、使用材質、設計圖面(
以電腦繪圖、照片或手繪等表現方式皆可,足以傳達設計理念及特色)。
阵 裱貼於直式A3尺寸圖面上。圖面需後襯A3等大之黑色錶板(厚度15mm以下),如需防水
處理請自行處理。
阵 作品模型:綠色設計之等比例縮小作品模型(各向度尺寸均不超過50公分)。
3. 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三) 。
4. 若未檢附上列任何一項報名文件及作品,則取消該競賽項目資格。
(二) 報名方式
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請參賽者統一於102年3月15日(五)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郵
寄或親送至83347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2013寶貝綠高雄-
綠色包裝競賽』活動小組收),若運送過程中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保管責任。
五、 綠色包裝競賽說明
本競賽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參賽者設計主題以「商業包裝」為主,為以保護物
品在消費市場之交易為目的所實施之包裝,分類如下:
1. 電機電子產品包裝類。
2. 食品包裝類:指糕餅、農產食品、飲料含菸酒等之包裝。
3. 化粧醫藥包裝類:指化粧品、醫藥品、清潔用品之包裝。
4. 文具生活品包裝類:指辦公室文具、生活用品含餐飲廚房用品之包裝。
5. 贈品包裝類:指含月曆、記事本等之包裝。
6. 系列包裝類:指以成組或成套表現同質性系列之組合包裝。
7. 其它產品包裝:非屬以上分類之商業產品之包裝。
(一) 參賽者資格
1. 學生組:針對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學生,以個人或組隊參加,每一組隊人數至多3
人為限。
2. 社會組:以個人報名,歡迎對於綠色包裝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報名參與競賽。
(二) 評分標準
1. 學生組
财 綠色概念(50%):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及其他綠色概念。
财 創意展現(30%):綠色設計創意、結構及材料創新性。
财 上市可行性(10%):具體實用市面之可行性。
财 美感藝術(10%):美觀性、視覺呈現、文化性及其他美感藝術呈現。
2. 社會組
财 綠色概念(50%):(1)包裝材質單一化;(2)包裝體積最小化;(3)包材使用量減少;(4)
包材容易回收再製;(6)使用不含有害物質包材,如塑膠袋、保麗龍及包裝膜等。
财 設計創新(30%):(1)包裝結構易拆解;(2)包裝功能改變;(3)實用性、美觀性之創新
設計;(4)包裝材質輕量化。(註:若可提出作品經綠色設計前後之差異資訊者,將優先納
入評分之參考)。
财 經濟及環境效益(20%):包括量產性及製作成本合理性。
六、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小組(含主辦單位代表1人、專家學者與環保或
包裝協會代表4人)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作品審查。經評選委員會選出各組特優等、優
等及甲等等獎項各1名與佳作3名。但若前述獎項之參賽作品經評選委員審議不符評選標準
,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七、 獎勵方式
(一) 學生組
1. 特優等獎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8,000 元等值獎品。
2. 優等獎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5,000 元等值獎品。
3. 甲等獎1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3,000 元等值獎品。
4. 佳作3名(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二) 社會組
1. 特優等獎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10,000 元等值獎品。
2. 優等獎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6,000 元等值獎品。
3. 甲等獎1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3,000 元等值獎品。
4. 佳作3名(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八、 注意事項
(一) 報名諮詢:高雄市環保局 環境衛生科 魏寬宏 先生(或專案聯絡人 楊瑞峯 先生)
電話:07-735-2282。
(二) 參賽者應尊重及服從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報名單位(或個人)
違反本評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否則應服從本競賽小組所為之裁決,若持續質疑或干擾主辦
單位者所做之裁決,將取消獲獎資格。
(三) 個人或團隊各組別報名件數以2件為限。
(四) 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
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五) 競賽過程參賽者如有違反法律規定,應自行負責。本主辦單位並將依情節輕重,採
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銷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六) 獲獎作品一律歸主辦單位所有,請參賽者自行存檔。
(七) 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八)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
取10%。第十三條: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
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
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
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
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十)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
動,依本局「樂活綠高雄 資源回收好康報」FB粉絲團公布為準。
(十一)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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