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學院第一次課務會議摘錄

作者: QAQer (Polar Ken)   2015-09-25 13:56:43
1. 由工科海洋系吳文中委員擔任下一次課務會議的召集人。
2. 自104學年度第一學期9月14日(一)開始,若有課程因故須加開、停開、或變更上課時
間者應提送系所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專案簽請單位主管及教務長同意方可辦理異動。
3. 學生原可休學兩年,若經教務長同意後可再休學兩年。休學年限到後不須手續及自動
復學。
4. 通識課程:
(1) 學生修畢原系指定通識領域4個後餘可自由修習
(2) 18學分可選擇均修習通識課程或其中3學分為校共同教育中心開設的基本能力課程
(3) 若上述兩種課程為學生畢業系所必修課程則不採計為通識學分
(4) 超修通識課程部分採計為選修學分
5.
(1)103學年度IEET認證,本校計有工海系所、工工系所、高分子所、應力所、環工所
等通過EAC認證。
(2)教育部核定同意105學年度設立招生”綠色永續材料與精密元件博士學位學程”。
(3)醫工所申請103學年度暑期”臨床觀察與需求探勘”跨領域共授課程。
6. 土木系擬將環境工程群組10選4必修課程進行兩門課之異動。其一為原課號541 M2200
之”空氣汙染總論”更動為課號之541 M0680”空氣汙染概論”;其二為原課號541 M1000
之”水汙染總論”更動為課號541 M0690之”水汙染防治”。
7. 若有其他的意見可以點下面的連結向工學院學生會提出~~
http://goo.gl/forms/qYZs1tDr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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