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僑生畢業、休學或延畢者居留效期最新規定

作者: carrotoast (狗日)   2009-06-02 22:51:14
唉唷,你應該先註冊結婚,這樣就可以以依親的方式留下來啦
沒有居留的問題,就可以到處打工啦,還怕賺不到錢?
※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引述《ntugocs (台大僑生輔導室)》之銘言:
: : 同學好
: : 該規定所指的延畢生係指『大五結束後(即已完成延畢) 』的同學
: 讓我來說明一下親身經歷:
: 我是香港僑生,去年延畢畢業後,到入出境事務處申請延期
: 他說不給延 只發一張"單次出境証" 需於3個月內出境 (還是4個月 忘了)
: 因我女朋友是本地人 只好先出境 再以短期居留的方式留下來
: 短期居留為一次3個月 可延一次 意即最少半年要出境一次 (貴)
: 以上
: 然而...勉強留下來會有很大的壓力
: 1.不能工作 → 沒工作就沒錢 →沒錢就不用想結婚 →不用想結婚就沒身份証
: │ │
: ╰──────────────────────────────╯
: 一直迴圈..到最後 還是會被迫因為現實問題而放棄戀情 回香港. > <!!
: 陳水扁 我狠阿!!!!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09-06-03 02:24:00
.......這樣只會又一個遺憾的家庭吧 = =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09-06-03 11:08:00
-..- 沒錢 那個女生敢嫁
作者: houstonalex (HAC)   2009-06-05 20:17:00
眞情敵不過現實(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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