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唷,你應該先註冊結婚,這樣就可以以依親的方式留下來啦
沒有居留的問題,就可以到處打工啦,還怕賺不到錢?
※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引述《ntugocs (台大僑生輔導室)》之銘言:
: : 同學好
: : 該規定所指的延畢生係指『大五結束後(即已完成延畢) 』的同學
: 讓我來說明一下親身經歷:
: 我是香港僑生,去年延畢畢業後,到入出境事務處申請延期
: 他說不給延 只發一張"單次出境証" 需於3個月內出境 (還是4個月 忘了)
: 因我女朋友是本地人 只好先出境 再以短期居留的方式留下來
: 短期居留為一次3個月 可延一次 意即最少半年要出境一次 (貴)
: 以上
: 然而...勉強留下來會有很大的壓力
: 1.不能工作 → 沒工作就沒錢 →沒錢就不用想結婚 →不用想結婚就沒身份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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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直迴圈..到最後 還是會被迫因為現實問題而放棄戀情 回香港. > <!!
: 陳水扁 我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