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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gueshin (For What) 看板: Philippines
標題: [苦勞] 沒有國籍的「台灣人」 泰緬後裔、西藏、菲僑同談甘苦
時間: Fri May 21 02:49: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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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苦勞報導
沒有國籍的「台灣人」
泰緬後裔、西藏、菲僑同談甘苦
易禹昕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徐沛然
因為歷史事件的陰錯陽差,使得一群身在台灣,心向台灣的人無法擁有完整的公民權,或
是被視為「無國籍」人士。5月15日,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等團體,於青輔會青年志
工中心舉辦「尋找公民?!──公民界線上游離的我們」座談會,與談內容涵蓋泰緬國軍
後裔、西藏人以及菲僑等,在台灣的處境以及他們的抗爭歷程。
泰緬孤軍後裔
2008年7月3日,400餘名泰緬孤軍後裔走上街頭,向立法院陳情,並於自由廣場靜坐抗爭
,並獲得當時內政部長廖了以的承諾,這些孤軍後裔們可於中和、永和地區戶籍機關申請
居留證。
在政府的認定方式中,泰緬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執行秘書李美萍被認為是「雙重國籍」,
弔詭的是,她一開始就是拿假護照,她根本沒有國籍,何來「雙重」國籍?
李美萍表示,儘管得到這次特別許可,但每個人被認定方式都不同。座談會中,她以自己
為例,她用買來的假護照入境台灣讀書,一方面,無論她在台灣僑校待5年或者7年,都沒
有相應對的法則可以使她留下;另一方面,她也回不了緬甸,那個名義上為家的地方。
而在泰國的狀況也是如此,當初幫忙國民黨打泰國共產黨的國軍,有些直接留在泰北當地
,沒有回到台灣,這些孤軍及其後裔,成為「無國籍人士」,沒辦法在泰國入籍,也沒辦
法再回到台灣。
泰國當局為感謝協助打仗的國軍們,特別於民國71年制定「泰化政策」,發給2000餘名國
軍泰國護照,但經過統計,留在當地的人約有6萬名左右,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受惠;而台
灣政府在談到泰緬孤軍後裔問題時,屢屢以「泰化政策」作為擋箭牌,認為這些國軍後裔
應當都拿到泰國護照,不接受這些沒有入泰國籍的國軍、後裔。因此,這些人想要回到他
們心中的「祖國」,也只能委屈地購買「假護照」,才能從泰國出境,但祖國又把他們當
成什麼又是另一個問題。
流亡的西藏人
台北市在台西藏人福利協會理事長蔣卡表示,在台流亡西藏人普遍都持有西藏流亡政府綠
皮書,綠皮書只是一個流亡證明,並不是護照,同樣地,無論是從印尼或是尼泊爾,他們
也要購買「假護照」出境,來到他們想像中自由安全的國度──台灣。
蔣卡於在2009年2月得到「中華民國外僑臨時登記證」,可於台灣居留並工作,會中他表
示,拿了居留證又怎樣?還得再等8年才能拿到身份證、護照,他想去哪都不可以,若是8
年中家裏發生什麼事,他亦求助無門、探親受阻。他說,他曾經想過當初直接到英美等國
是否狀況會更好,至少「難民」的身份可以讓他馬上拿到身份證、護照。
除此之外,至今還有一批西藏人被當成尼泊爾人,所以拿不到前面說的「外僑登記證」,
那些一般人視為日常起居的事情,例如工作、以建保就醫等等,他們全都不能做。
菲律賓華僑──無戶籍國民
歸國菲律賓華僑,他們的上一代,乃是在北伐、或二戰,從福建等地遷居到菲律賓,原先
想在當地做點小生意,卻在種種外在因素的限制下,結果並不如預期,當地對華人也並不
友善,最後輾轉來到台灣。
在1975年中(指中共)菲建交時,中共與中華民國兩邊分別發護照搶華僑,當時,只要3
天,護照就可以馬上發下來。因此,現在於台灣的菲僑,有些在 1975年已經拿到護照,
也有事後拿到護照的人(註),或是沒有護照。
(註:菲律賓規定只要18歲,具有華人身份,即可自由選擇國籍)
但台灣並非有護照就等同台灣人,簡言之,護照可視作「國籍」,但身份證的取得必須有
「戶籍」,也就是兩樣都有,你才是一個「本國人」。
2007年政府同意有護照的菲僑部份合法,但這又衍生「逾期停留」與「工作不能生病」的
問題。他們拿到中華民國護照,但沒有正式國籍,得連續居留8 年,且每6個月必須離境
一次;他們可以合法工作,但沒有健保。重重的限制使得一個得以安心的合法身份顯得那
樣遙不可及。
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龔尤倩表示,有很多權利都需要一個公民身份,因此,我們必
須去挑戰所謂民主國家公民身份的那條線,尤其是這群人都已經在台灣待了這麼久,他們
在這塊土地上工作、生活、生兒育女,就應該讓他們得到一個國籍、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一再地把國籍這條線畫得更加限縮,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