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edia ()》之銘言:
在今年5月26日修訂過後的「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準則」真的是令人不高興。
減薪的多寡以博士生最多,
(這邊先不論是否碩博士生的薪水差異是否合理)
但要減薪前,也好歹跟大家說明一下吧,
不是共教中心開個會就決定了一切吧?!(即使台大本來就不是一個多注重學生的學校)
我大致可以瞭解在「曾經獲得傑出TA的月薪標準」比一般TA來的高之考量,
但是,碩士生可以因此回到原來的6000元,
博士生只可以調到8000元(為什麼不能回到原來的10000元?),
這之間是又有什麼差別?
其次,雖然小弟曾在一次「意外」中獲得傑出TA,
但我對於這個遴選制度完全沒有任何的信心(這也就是為何我會用「意外」兩個字)。
雖然有所謂的遴選辦法,
但遴選結果只有「獲得」與「沒獲得」兩種。
根本也不知道自己死在哪裡?!
當這個制度要成為標準時,遴選程序是否要更為公開化?
但可笑的是,新的薪資標準採用這個「傑出TA的標準」就算了,
後面還可有但書:曾獲選傑出TA者,其薪資在經費不足情況下,
得改以一般薪資標準致發。
所以有傑出TA的也別高興太早,
外傳五年五百億第二期總經費可能會被砍至只有7成(李校長則說會砍到5成)的情況下,
我想薪資中的但書真的是指日可待。
(我當然也不指望學校會詳細說明對於所謂「經費不足」的情況為何)
但我比較疑惑的是,第二期經費都還沒正式公佈,
學校就先砍來自五年五百億預算中的TA薪資了,
那如果最後經費不變,學校是否願意調回薪資?!
如果我把這份TA工作想得現實一點,
(畢竟我也不是佛心來的,但我對於TA的工作也可算盡心盡力了)
哪裡會有一間公司在聘僱人員的時候,
會有這樣莫名其妙的但書?!
還是就只能回到老話一句:不爽不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