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GngOHBL ]
作者: Jasy (傑西) 看板: NTU
標題: [校園] 臺大助學金專案會議研究生協會聲明
時間: Tue Dec 11 11:18:38 2012
各位同學大家好:
臺大研究生協會想和大家討論攸關自身權益的「助學金」事情:)
研協將在明天(12/12)的第二次助學金專案會議中,提出《助學金實施辦法》的具體修
正建議!
具體四大主張為:工作資訊明確化、健全申訴管道、薪資準時發放與工時工資雙重保障。
上次的助學金專案會議(9/12),研協提案修正《助學金實施辦法》,要求各系所須準備
「研究生助學金工作說明書」,但與會代表多以「沒有必要」與「增加行政負擔」表示反
對。第一次助學金專案會議,並未達成任何共識。
這次,研協和台大工會共同草擬出更具體的提案,包含:
一、工作資訊明確化!
研助工作有其彈性,但亦有共通特性,揭露共通資訊能使研助工作有具體標準。
研協主張:研助工作應核發書面契約,並記載:(1)聘用期間、(2)具體工作事項、(3)每
月支給額度與計算基準、(4)工作時間與每月工作時數、(5)助學金發給時間、(6)申訴管
道等事項。
二、申訴管道要健全!
現行僅有的校級申訴管道,無法確切處理到各系所的差異與特殊情況。
因而研協主張:須設置系所層級的申訴管道,處理研助工作的申訴;對系所層級申訴結果
不服,仍可再向校級申訴管道提出申訴。
三、薪資按時不遲延!
研協認為:研助工作的薪資發放時間,不得晚於次月十五日。
四、工時工資雙重連動保障!
「基本時薪保障」與「工時上限保障」兩個部份相互連動,系所如欲調高研助工作工時,
也要相對調高工資。
研協要求:
1. 在基本時薪保障方面,碩士生不得低於150元,博士生不得低於200元。
2. 在工時上限保障方面,研助工作需依工作類型,設定不同的工時上限。例如:文書行
政、協助教學、實驗研究與田野調查等。
同時,此《助學金實施辦法》是研助工作的基準性規定,各系所之研助工作待遇如果高於
《助學金實施辦法》,則以該所待遇為準。
助學金做為台大研究生們的工作收入之一,同時連結了老師、系所與學校。但《助學金實
施辦法》卻沒有告訴研究生們,有關權益保障的諸多面向。
透過一套基本而明確的標準,不僅在工作上更能得心應手,對於師生與學校間的互動關係
,也能更好地拿捏。
畢竟,在我們進入更高深與專精的殿堂時,無論是帶學弟妹討論和做實驗,或是協助老師
教學事項等,如何衡量自身的助學效果,也將影響我們如何想像自己的未來。
這是我們所面臨的權益疑惑,也是我們的下一階段思考因素,誠摯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重視
這個議題,建議與批判都是研協非常需要的寶物!
有同學的參與,能讓研協提案更為完整,讓我們一起加油、一起努力!謝謝!
最後,針對第一次助學金專案會議紀錄,研協表示不同立場:該會議的會議通知並沒有明
確會議議程,會議後亦未產出明確結論。
但會議紀錄中,是以研協提案的五大主題為記錄框架,不僅不符開會前置情況,且實際討
論的僅有「校方是否可發放工作說明書」與「是否應建立申訴制度」兩項;此外,各大項
末記錄學務長的小結,也非該會議之結論。詳細內容,可參考該次會議的錄音檔。
第四十四屆研究生協會,關心您的助學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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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連結:
《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修正提案:http://bit.ly/VyTYRl
第一次助學金專案會議紀錄(教務處專員製作):http://bit.ly/Z5TjNV
臺灣大學第44屆研究生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