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lthea (一針)》之銘言:
: 我用詞稍微強烈了一點,但這是希望主辦單位正視問題,請讀完謝謝。
: 覺得不爽也歡迎反駁我,或是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 第一,雨備賽程在賽前一天晚上十一點多突然更改,造成第二天許多球隊應變不及,尤其
: 是外文女籃已經先告知下午一點是之夜驗表演,竟然還被排一點要比賽,這到底是什麼道
: 理?為什麼不照之前公告的直接打下午賽程、隔天賽程再排過就好啦,人類系後來也棄賽
: 大家都不能打(或是都給學姐上場)不是失去文新盃的意義嗎?
: 第二,場地濕滑仍要求比賽正常進行,造成許多人滑倒受傷!
: (星期六女生場第一場次開賽時,你真的認為那樣的積水可以打球??)
: 主辦你有保險嗎?你賠的起嗎?受傷的人的醫藥費貴學會要不要負責一下?
: 第三,記錄台沒有桌子沒有紙也沒有墊板^^,登錄單還要我們自己生,連計分板都是當天
: 早上才去跟外文系借的!
:
: 第四,裁判亂吹一通。場地濕滑或許造成許多失誤難以判斷,但是出手被犯、從後面撞人
: 這種應該要吹吧?據外文女籃球員表示Ball in也不重發球、在綁鞋帶還發球,當他們一
: 票人因場地問題成傷兵之後,還私下建議讓教練換球衣上場,說反正對方也看不出來,這
: 什麼道理?可以請問裁判到底哪裡來的嗎?收多少錢一場?專業一點好嗎。
: 第五,第二天早上進入雨備後,理論上是早上賽程順延三小時(至於為什麼不直接打下午
: 賽程我仍然不理解),但是卻在十一點多時「只有在ptt文院板」公告改場地,試問你當
: 全天下人都死盯著批踢踢嗎?我們一點就要比賽欸!!!打個電話有很難嗎??
: 第六,接近十二點半時有一個人(後來知道是副會長)到四系系學會來通知「場地還很濕
: 滑,所以賽程延後半小時」,照樣那句話,你為什麼不打電話給負責人?或是到場之後至
: 少該找負責人(隊長)才傳話吧?訊息再經一手傳遞你確保不會變調嗎?(後來接到會長
: 打來的電話才知道根本就是因為裁判遲到才延後,而且也只有我們這一場延後,其他同時
: 間的場次都維持一點開打,然後詢問會長剛剛的通知又是怎麼回事,會長居然說「那可能
: 是他搞錯了、他沒講清楚。」這是踢皮球的概念嗎?)
: 第七,人類女籃早已經棄賽,我們根本不用坐記錄台,但我們依然沒有收到通知,到比賽
: 場地之後才發現人家棄賽我們根本白跑一趟。打個電話有很難嗎?而且我記得會長您不是
: 就在我們旁邊觀賽嗎?我感覺不出來您道歉的誠意啊。
: 下一週還有比賽,而且籃排項目同時進行,我知道這種天氣辦比賽很辛苦,但很多事情只
: 要多留點心、多打一通電話就可以避免,拜託主辦注意一下。下學期還有文院盃,也請及
: 早準備。
: 今日下午也詢問過副會長相關情況,發現你們的溝通滿有問題的,請務必改善。
: 預祝下週比賽順利
: 歷史女籃隊長 翁榛憶
大家好,我是這次文新盃的裁判長。
關於「上週六兩場只進行到一半的比賽,隔天卻是不同的裁判」的問題,我在
這裡做回應:
先跟大家說明,原先兩天賽程的裁判班表之排定,都是在週五之前就全數排好
了。而我必須跟大家說明的一點是,並不是每一位裁判都是排一整天賽程的,可能
有些裁判只能幫忙兩場或四場不等,而考量裁判體能以及專注力因素,通常是不會
排到一位裁判吹超過五場的情況(除非人手真的短缺)。
然後,因為主辦的延賽規定是「順延」,因此原先排定的裁判班表,可能下午
本來只有六個場次,會突然增加到十個場次,導致我必須臨時尋找其餘裁判的情況
,所以順帶一提,有些裁判可能住比較遠(有的在前一小時才被我通知要準備從內
湖或南港趕過來),而導致有裁判遲到的情況,在這裡跟受影響的隊伍致歉。
而週六當天因比賽中途下雨而決定暫停比賽並且延至隔天之後,主辦當下即詢
問該兩場比賽的裁判隔天上午是否可以繼續吹判,當時四位裁判都有答應了(原先
尚未延賽的班表也都已經排定是他們了)。不過很不幸地,隔天早上仍然下雨了,
導致比賽延到下午,因此,在原先的班表不是他們要負責的情況下,我也只能臨時
找其他裁判來幫忙了,跟大家致歉。
再者是週六女籃「外文vs日文」的比賽吹判尺度問題:
關於身體接觸的犯規,我有詢問過該場次的裁判了,他們給的解釋是因為當天
場地實在濕滑,所以在考量比賽順暢度的前提下,他們承認尺度有放比較鬆。至於
實際情況到底是不是犯規,這個問題我無法對你們做回應,尺度的問題一直都是自
由心證的,而且在國際籃協的裁判法條之下,也有許多情況是「為了比賽的公平度
以及流暢度,即使是犯規的動作也不應吹判。」(譬如快攻情況,對傳球者的犯規
但不影響傳球快攻的機會;或者是雖為犯規動作,但是進攻者得利的情況etc.)
除非是過於明顯的犯規,這可能是裁判本身需要檢討,但當然裁判也可能偶爾會有
死角疏忽,或是他們自己的考量。所以關於身體接觸的犯規尺度問題,需要討論的
話,我建議可以在當下利用節與節之間的時間、暫停時間、或是死球時機與裁判理
性溝通。我相信我們的裁判絕對不是不講理的,我們也都歡迎球員們與我們進行理
性的溝通。如果還有疑慮的話,可以與我私下聯絡,我請該場次的裁判們親自與妳
們進行溝通與討論。
然後是Ball in的情況:
我詢問過他們,其說法是,當時兩隊球員都已經進入前場,而當時排球是掉進
後場,在不影響比賽進行的情況下,他們就沒有停止比賽。而在我個人來看,這也
是合理的處理方式,除非ball in的位置離球員太近,裁判才須要斟酌停止比賽。
而我必須另外說的一點就是,如果ball in的當下,進攻球隊是得利的、或是正處
於進攻發動的狀態,通常外界的影響只有不過於誇張或是危險,都不足以構成裁判
立即停止比賽的條件,這是基於比賽的流暢度以及進攻隊伍得利的原則,該場次的
裁判可能有自己的考量,我大概只能回應和解釋到這裡。
再者是綁鞋帶的情況:
據該場裁判所述:「鞋帶是我發進去球員才蹲下去綁的,我們發球當然會看場
上狀況發球,她也是在發球後持球者從底線跑快到中場他才蹲下去綁的...我們都
有在看。」我想這解釋已經夠清楚了,我不須要多做解釋,除非他們所描述的情況
跟妳們所說的不一樣,那就是羅生門了,可能就必須請妳們親自與他們談了。
以上就是我針對與裁判有關的問題所做的所有回應,如果需要跟該場裁判直接
討論,可以透過我與他們聯繫,當然有任何規則或是判決問題也可以直接跟我討論
,我們都很歡迎。我的聯絡方式在會長repo的那篇有提供。
by 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