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圖書館行政組誠徵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

作者: NTULibrary (臺大圖書館)   2015-09-17 18:15:23
【服務學習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行政組(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服務學習內容】
◎出席期初說明會。
◎接聽電話、櫃台諮詢服務、門禁管理。
◎學習圖書館長期置物櫃租用作業之流程與操作方式,協助同學申辦。
◎國內外公務郵件傳遞、文書處理作業。
◎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及反思報告。
【服務學習時間】
◎104/9/1-105/6/30止,每月最高40小時。
◎固定每週一、週四、週五13:00-16:00或17:00。
【參與服務學習條件】
◎臺大在學學生,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身份之非在職生,性別不拘。
◎準時、細心、耐心、積極、負責,未在本校其他單位領有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轉學生、論文撰寫階段學生除外
)。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未盡事項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服務學習評量期】一個月(照常核給生活學習助學金)。
◎評量標準:準時、工作態度、配合度、出勤穩定度等。
【服務學習獎勵金額】依校方規定,每月6000元。
【需求人數】1名(另備取1名)。
【聯絡方式】王小姐weianne@ntu.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生活學習助學金:姓名
」)。
【申請方式】
◎請於104/9/22(一)前將「個人簡歷」E-mail至weianne@ntu.edu.tw王小姐。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生活學習助學金:姓名」。
◎個人簡歷請註明:姓名、系級、E-mail、照片、聯絡電話、每週可服務學習時段。
◎符合需求者將視情形以E-mail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能長期服務學者優先錄取,錄取者評量1個月,不適任者立即替換。
◎若有任何問題請以email聯繫。未經安排面試時間,請勿自行當面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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