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校園安全中心誠徵約用幹事

作者: Mopy (Mo)   2017-10-27 16:50:44
一、名額: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為大學(含)以上。
  (二)熟悉電腦操作並具備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三)具備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積極主動,並能與人合作之人格特質。
  (四)經錄取後一年內須取得教育部校安專責人員證書。
三、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校總值日官輪值。
  (二)負責學生意外(偶發)事件處理及通報(學生急病送醫、校內外車禍事件、
    學生間糾紛調處、特殊境遇學生輔導)。
  (三)負責校園安全、學生生活輔導等相關工作。
  (四)分工辦理學生兵役、防災教育、賃居、紫錐花、交通安全宣導等學務處相關
    業務。
  (五)其他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校園安全中心(第二行政大樓2樓)
五、待遇:月薪31621元至 33784元(視是否符合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12點
     第2、3項之年資提敘條件而定)
六、應徵之檢具文件:
  (一)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約用人員→約
    用工作人員履歷表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4/70032.doc)
  (二)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請於期限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臺北
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校園安全中心郭浄淩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幹事)。
七、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八、收件截止日:11月6日(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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