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102-1第二次定期大會公報

作者: NTUSC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   2013-11-28 18:55:10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
一百零二學年度第一會期第二次常會公報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 年09 月24 日19 時00 分 至23時25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一學生活動中心104室
主席:議長邱丞正
記錄:秘書長洪崇晏
出席代表:
文學院代表王河洛、文學院代表郭淨源、文學院代表陳致遠、文學院代表林 芸、
文學院代表涂欣凱、文學院代表邱子軒、理學院代表沈智超、社會科學院代表陳啟勳、
社會科學院代表鄭兆凱、社會科學院代表羅偉立、醫學院代表何維邦、
醫學院代表黃瀚賢、生農學院代表范正一、生農學院代表黃國泰、管理學院代表黃冠儒、
管理學院代表彭少儀、公衛學院代表胡若辰、電資學院代表許鈞彥、
法律學院代表謝孟璇、法律學院代表邱丞正。(共20人)
請假代表:
文學院代表張斐昕、理學院代表李欣融、社會科學院代表任柏融、
社會科學院代表許家睿、社會科學院代表蔡呈佑、工學院代表莊民建、
管理學院代表羅璇。(共7人)
缺席代表:
社會科學院代表李宜武、社會科學院代表徐亦甫、醫學院代表謝孟頻、
生農學院代表林品緯、生農學院代表吳秉霖、管理學院代表張原熏、
電資學院代表林德垣、電資學院代表李卿澄。(共8人)
列席人員:
【學代會秘書處】秘書長洪崇晏、秘書周易、秘書高偉倫。
【學生會行政部門】學生會長李心文、福利部部長林冠嘉。
【學生法院書記處】書記長鄭兆庭。
壹、宣布開會(19:00)
學代大會一零二學年度第一會期第一次常會,於中華民國102年09月24日晚上,
假台大校總區第一學生活動中心104室舉行,19:00出席22人已足法定人數,主席宣布開會。
貳、確認議程
議長:根據會議規範將對上次通過的議案進行三讀,會插入在本次兩個議案之前。
修正會議通知與議程中誤植之代表姓名:理學院兩名、刪除陸茗庭。
<確認上次會議公報>
1.生農院代表黃國泰:任命案不應公告票數?
議長:我誤解會議規範,依據會議規範應為不記名投票但須公告票數。
2.文學院代表邱子軒:學代會秘書長的決議記錄缺漏。
議長:缺漏,會補上。
3.醫學院代表黃瀚賢:外務部部分文字如「僑」錯誤。
4.文學院代表陳致遠:建議標記頁碼。
5.文學院代表邱子軒:任命案生農院范正一「全校信問題」。
議長:的確是關於「全校信件寄發」的問題,加入補充說明。
6.羅偉立:任命案外務部部分缺漏。
議長:補上相關漏失段落。
<公報確認完畢>
參、主席報告(19:10)
議長:
1.須提名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代表任期兩年,還有一年,但徵詢學代會是否改任,
任命權在行政部門,建議維持,若有意見可提臨時動議。
2.教務會議會前會週四中午舉辦,已有四名學代表達參與意願。
3.前項會議相關議案於論壇公告
a.暑修制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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