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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lly3321 (雨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台南市的恥辱:議會阻止錄音錄影外流
時間: Sun Nov 16 21:24:14 2014
選舉將至,兩週後即將舉行市議員的選舉。但本屆台南市議會卻有件台南市民都應
該記得的恥辱。
2014年5月23日,台南市議會國民黨黨團書記長洪玉鳳暨黨籍議員召開記者會,呼籲
議長賴美惠保護每位議員的質詢影音檔案,維持行政中立。會後並親自率同議員林
美燕、林燕祝、曾培雅、黃麗招、盧崑福、林全忠、蔡玉枝到議長室向議長賴美惠
表達心聲,獲議長同意並將列入提案修訂「台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
記者會照片
修正後的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內,明確寫著「本會議員得轉錄,播放其
個人之錄影、錄音。但非經徵得其 他發言議員之同意,不得錄播放、筆記或轉錄其
他議員在會議中發言之錄影、錄音。本會討論議案之錄影、錄音均不得轉錄。」,
對一般民眾則規範「會外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播放或觀看本會有關會
議進行之錄影、錄音」、「開會過程製作之錄音檔、錄影帶或DVD,除經議長許可外
,均不得攜出會外」。
新聞內稱,洪玉鳳與議員們擔心會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下,相關質詢內容逕為流
出,可能遭有心人士在沒有全程轉述下斷章取義或自行剪輯,不僅可能對當事人產
生危害或負面影響,甚而涉及議員言論自主權。
這是什麼理由?首先,將會議影像公開上網,會影響議員的言論自主嗎?在會議上,
議員一樣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只是讓選民有一個監督、了解議員行為的管道而已。
如果議員自己在會議上發表稀奇古怪的言論遭到批評,只是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起責
任而已,他一樣可以說出這些話,並不會傷害議員的「言論自由」。
後面洪玉鳳還提到,公開錄音錄影會傷害議員的「言論免責權」,但「言論免責權」
的內容是「民意代表對於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是為
了「保障民意代表受人民付託之職務地位,並避免立法機關之功能遭致其他國家機
關之干擾而受影響」。也就是說,言論免責權的行使對象是國家機關,而不是人民。
如果把言論免責權延伸到「議員發言不必對民眾負責」、「議員對言論自由影像檔
可自行處分,不必接受人民監督」,是非常荒唐的惡意曲解。我認為這些議員只是
拿「言論自由」、「言論免責權」當幌子,事實上就是逃避台南市民的監督。台南
人,你能不生氣嗎?
我個人在此強烈呼籲台南市的選民,請不要投票給這些逃避市民監督,阻礙議事錄
影公開的議員。
由於台南市議會尚未公布會議記錄,不知道有哪些議員投下同意票。目前根據新聞
圖片及內文,以及修改提案可知道的議員有:
賴美惠(提案修改者,議長),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後壁、白河、東山區」。
洪玉鳳(帶頭開記者會者,國民黨團書記長),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中西區」。
林美燕,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南區」
蔡淑惠,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南區」(新聞內沒寫,但在桌上名牌有她)
林燕祝,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新市、永康區」
曾培雅,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東區」
陳文科,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東區」(新聞內沒寫,但在桌上名牌有他)
黃麗招,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安南區」
盧崑福,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安平區」
林全忠,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大內、山上、新化區」
蔡玉枝,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平地原住民」
請大家幫忙分享,一起阻止這些大開民主倒車的議員當選!我已經請朋友印製傳單,
可以的話請幫忙印製分發,謝謝!
傳單下載:
http://bit.ly/1ENlrIb
http://bit.ly/1xH1i46
參考資料:
議員投票指南:台南市議員參選人名單
http://councils.g0v.tw/candidates/2014/臺南市/
修正通過的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草案:
http://bit.ly/1y6UDP5
現行錄影、錄音管理規則
http://www.tncc.gov.tw/DC.asp?nsub=L0A900
相關新聞:議員要求質詢影片不外流 網友:怕什麼?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15549
國民黨記者會
http://goo.gl/px1pRK
評論:《多元思維》當市議會問政即將黑箱化 市民豈能沈默!?
http://on.fb.me/1yJxvpN
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
第一條 臺南市議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議場錄影、錄音之管理,特訂定
本規則。
第二條 本會於大會期間在議事廳進行之議程應製作錄影、錄音,其餘除必要
議程外僅製作錄音。
第三條 本會開會過程所製作之錄影帶、DVD或錄音檔得於本會網站或委託有線
電視播放。其餘未經公開播放之錄影、錄音,除經議長許可外,不得
攜出會外或外借。
第四條 本會議員得在會內觀看或聽取本人發言之錄影、錄音。
第五條 本會議員得轉錄,播放其個人之錄影、錄音。但非經徵得其他發言議
員之同意,不得錄播放、筆記或轉錄其他議員在會議中發言之錄影、
錄音。本會討論議案之錄影、錄音均不得轉錄。
質詢組議員共同要求時得轉錄、播放其等之錄影、錄音。
第六條 會外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播放或觀看本會有關會議進行
之錄影、錄音。
第七條 本會開會時除職司錄影、錄音人員外,新聞媒體得在議場錄影、錄音。
但如影響議事進行,主席得制止之。
第八條 經轉錄之錄影帶、DVD或錄音檔,對外播放或播映,其責任應由播放或
播映者自行負責。
第九條 本會開會錄影、錄音保存三十年。
第十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http://bit.ly/1EMBofP
附註:我原本還想要論述「民進黨議員30分鐘一讀通過市政府預算」一事,但後
續搜尋資料發現,國民黨議員在之前的兩週嚴審預算,導致民進黨不滿。10月9日
當天是聯審最後一天,民進黨甲級動員議員到場護航,國民黨只有一人在場,導
致預算於30分鐘內草率通過。這件事情上,國民黨如果要嚴審,就應當多人在場
且認真審查,但之前審查的兩週幾乎都只有盧崑福在場,且似乎有以各種手段拖
延預算審查(例如刻意清點人數導致流會),似乎是刻意延宕;民進黨則是草率
通過,兩方都有應當負起的責任。在此註記此事,請大家可作為投票支持議員的
參考。
參考資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2862808.A.E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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