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 104-1第一次特別大會公報(效力未定)

作者: NTUSC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   2015-12-17 18:25:35
公報
學生代表大會104學年度第一次特別大會
(會議效力未經追認)
104學年度學議字第2015100021號
時 間:2015年12月1日(二)18時38分至20時13分。
地 點:本校新生教學館204室。
出席者:文學院,黃 申、周允梵;理學院,張禎晏、黃泊羲、許皓雲、許軒瑋、吳宗錡;社科學院,黃莉婷、劉哲銘、陳孟岑;醫學院,李長澤、何承翰、蔡炫錡、吳佳玲;工學院,周振涵、黃冠博、林宗穎、陳伯瑋、駱建澄、周維理;生農學院,侯瑞瑜、王紀翔、戴劭芸;管理學院,陳立欣、林子期、虞翔皓;公衛院,曾皓楷;電資院,高紹芳、楊正彥;法律學院,彭立言、謝宇修、許澤永、周易。
    出席者共33人。
缺席者:文學院,樓彥成、陳俊臣、牛許時、劉宇珺、許鈞雅、吳家安、周安履、陳國榮;理學院,黃泰源;社科院,呂謦煒、汪天祥、林浩民、王立心、楊凱翔、陳浩天、林羿萱、連翊婷;醫學院,陳一雄、趙宣凱、張閔喬、辜柏耘、曾旭華;工學院,林煥鈞、黃泓睿、高章琛、曾郁翔;生農學院,盛怡樺、張永樑、張家豪、廖廷軒;管理學院,崔永序、方士瑋、林佳諭、胡則斌、林奕恬;公衛院,李俊霆;電資院,李耕銘、蘇昱仁、闕帝佳、邱柏元;法學院,李芷毓、張晴雰;生科院,高嘉妮。
    缺席者共43人。
主 席:議長醫學院蔡炫錡(2015年12月1日18時38分至20時13分)
列席者:學生會長陳宣竹、財務部長郭傳誠、秘書長鄭婷尹、秘書林宛潼、秘書李政軒。
    列席者共5人。
紀 錄:秘書長鄭婷尹、秘書林宛潼、秘書李政軒。
紀錄共3人。
宣布開會(2015年12月1日18時38分)
學生代表報到
一、 33位學代現場報到。
學生會報告
一、學生會「總統候選人座談」特別預算案。
(1)學生會長陳宣竹表示因此次審議較為匆促,故底下說明「總統候選人座談」有關資訊:
發起學校:清大、成大學生會。
主辦學校:陽明、東吳、政大、中央、交大、中山,而後,中山及交大退出,成為七校主辦。
協辦學校:37所(不需支付經費亦不需參與活動規劃),主負責宣傳。
候選人聯繫:由臺大負責接洽。
遞出訊息時間:親民黨為10月15日、民進黨為10月15日、國民黨因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之舉行,故日期延後至10月18日。
親自接洽時間:親民黨為10月16日、民進黨為10月21日、國民黨為11月10日。
場地及時間: 12月6日於新體,預計2300人參與
各校經費分配,基於考量各校能力:臺大20萬元,政大至多8萬元,清大7萬元,東吳3萬元,陽明3.5萬元,中央5萬元,成大0萬元,總計46.5萬元。
配票及取票,考量出資比例等等:臺大400票,總額為1500票。
與臺大校方聯繫:校警支援維安、新體場地免費。
議題:以高等教育、居住、就業青年為主之議題,若不符則會捨棄問題,總計30分鐘。
效益:希冀候選人能正視青年政策,落實學生會應兼顧的社會責任及提升學生之形象。
學生代表質詢
(1)法學院謝宇修表示希望將此次特別預算案付委之理由為:1.總統候選人座談活動未於第一次至第四次定期會議中交代,僅在第五次定期會議之期中施政報告中帶過,然期中施政報告資訊量龐大,學代們不及針對此活動詳細質詢。2.臨時召開特別大會已為學代會之例外運作模式,卻遲至特別大會之前一天凌晨,預算書才送至學代會之秘書處,造成不及召開財務委員會及活動委員會審議,甚至不及詳細檢視預算書和活動企劃之情況。且於特別大會,基於時間及細節討論之考量,並不適合採取實質審議之方式,此為適合委員會討論之理由。另外,針對學生會之質問,希望學代괊怐`意:1.為何在舉行總統候選人座談如此大型之活動前,不立刻通知學代會得以監督?2.希望學生會詳細交代活動洽談時程,並檢討學生會之過失。針對付委與否的判準,為學生會是否能解釋清楚無法及早告知學代會之急迫性與必要性。若不能,則建議付委。
(2)主席醫學院蔡炫錡詢問是否有學代附議付委之提議。在眾學代之附議後,進入付委之討論程序。
(3)法學院周易對於邀請總統候選人的一事表示贊同,然對於程序部分則無法接受。因其認為學生會既在學期初已有構想,便應立即與學代會報告,而非採取突襲式做法,造成程序本身架空學代會之預算制度,形成特別預算正常化,故希望付委,以便討論程序補正可能性。
(4)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預算書晚送之原因,乃當初仍未確定是否可舉辦,且在先前大會中,已以總統大選系列活動帶過。主要因與外校聯繫費時較多,故遲至第四次定期會議前才與各政黨有面對面接觸。且因前期部分不確定性頗大,故無法使學代們深入審議。下次舉行類似活動時,將會檢討。
(5)針對學生會長之回應,法學院周易認為其仍未清楚論述舉辦此活動之「急迫性」,因所有活動皆有風險,預算本為預估值,有彈性調整空間,可追加或追減。學生會長陳宣竹表示因其認為學生會不應先提活動之雛形,透過委員會追加預算,以避免使學代們在活動之審議後,需提出龐大之預算。急迫性之原因,乃因各學校時程不同,故討論耗時較多。
(6)針對電資院高紹芳認為學生會在期初便已知臺大為主辦方,縱使未來變動大,最後無法辦成,也僅是預算執行率為0之結果,且其他學校之經費是否可被分配問題,仍需納入考量之回應。學生會長陳宣竹表示學生會當初主要為不希望提出粗糙之預算和企劃書,且當時各校皆不確定活動是否能舉行。
(7)針對工學院陳伯瑋提出有關撤資、與候選人提問之議題訂定方向及主持人由誰擔任之疑問。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撤資部分,如該校學生會無法支出,則會採取拉取贊助之方式,然因本次議題較為敏感,拉取贊助較困難。議題訂定部分則因對象為青年學生。法學院周易提出程序問題,認為現今不應討論活動內容,待一讀時將再討論是否付委。
(8)電資院高紹芳認為此次活動性質特殊,活動前一天不確定性高,然即便如此仍無法構成當初應使學代會悉知之理由,並詢問有關現今其他學校之概況。學生會長陳宣竹則回應目前其他學校部分仍於審議中,部分可於事後提出追加預算,因各校法規不同。且學生會已做好共同拉取贊助之準備,屆時如候選人不克前來,將採取於媒體公開邀請過程之方法,不利於候選人之名譽。
(9)文學院周允梵針對學生會長之回應,表示學生會所強調提出粗糙之預算將使學代們對其觀感不佳,乃於事後才構成理由,無法接受學生會草率帶過之態度。其他學校抽資部份,則需考量拉取贊助對象為何、如何於活動結束後,運用曝光度拉取贊助、政治力量介入等問題;預算分配部分,則詢問如何決定出臺大負責總預算50萬元中之20萬元之結果。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預算部分乃基於各校資源差異,臺大以20萬元為上限,且座位席次部份,臺大擁有較其他學校多之400席次;時間部份,先前學生會由於忙於接洽候選人,故不及報備,此乃學生會之疏忽。
(10)針對文學院周允梵提出是否因將場地由新竹移至臺大舉辦,臺大因此需支付較多預算之問題。學生會長陳宣竹說明於新竹舉辦,雖政府方可支援場地與設備部分,然基於時間考量與綜合體育館需三位候選人皆出席才予以借場之壓力,故最後決定於臺大舉辦。
(11)文學院周允梵對於臺大需負擔20萬元之資金分配,表示質疑。理學院許軒瑋則對於臺大20萬元預算之上限如何決定、不確定性以及於聯絡各政黨候選人之時,學生會便已運用會內資源執行活動,為何其認為此資源使用不需經過學代會監督提出疑問。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經費部分,臺大為最後一所表示之學校,且內部討論之結果顯示臺大至多為20萬元;人力資源部分,則應是起源於學生會與學代會間認知、資訊傳達理解之差異。
(12)針對理學院許軒瑋提出學生會人力資源使用、與校外聯繫部分,無告知學代會之質疑。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此為學生會之失誤,下次將改進。
(13)對於理學院許軒瑋提出臺大大富翁與此活動間不確定性之差別為何之疑問。學生會長陳宣竹表示臺大大富翁為校內活動,不確定性可被降低;然與外校及總統候選人聯繫部分,不確定性較大。
(14)社科院劉哲銘表示假若臺大之預算20萬元草率通過,學代們也將有壓力存在,且提出若其他學校最後無法參與,只能由臺大主辦,屆時學生會會長如何處理資金與人力調配之問題。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希冀透過此次特別大會,由學生會跟學代會共同決定此活動之舉行,並非學生會在施壓,決定權仍在學代手上。抽資部份,外校若完全抽資之情況下,學生會認為臺大將負起全部責任,將再內部討論,應會採取緊急調派、募款等應變措施。
(15)針對工學院周維理提出主辦方跟協辦方之單位資格如何決定及臺大預算20萬元之標準為何之疑問。學生會長陳宣竹說明,預算部分,20萬元乃學生會最高標準。主辦方與協辦方部分,主辦方原為成大與清大,後為臺大,其在工作內容上有分配,希望能與其他學校共同合作。
(16)工學院周維理表示各學校間應負擔平均金額,而非其餘部分皆由臺大支付。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此乃考量其他學校經費狀況所做出之結果,其他學校也希望能以別的方式參與或給予臺大席次上的補償。
(17)議長醫學院蔡炫錡表示目前討論已偏向實質審議,終止本主題討論。
(18)理學院黃泊羲提出臺大確定此預算為何時、為何不能於事前提出大概估價及目前估價單為何時提出之疑問。學生會長陳宣竹回應,預算部分,乃於確定舉辦之後,才決定要投入經費,主要之不確定因素為場地綜合體育館部分;估價部份,估價單乃於11月28日收到,主要因討論要採取電視牆或投影設備之方式,故延誤拿取估價單之時間。
(19)工學院周振涵表示接洽總統候選人乃最困難,其餘如與其他學校接洽部份可事前決定。學生會長陳宣竹說明因需其他學校學生會聯名向候選人施壓,成功邀請到候選人之機率才能提高。
(20)法學院謝宇修表示付委的判斷依據為急迫性與必要性,不確定性不足以成為依據,故提議停止討論。並經眾學代附議後,決定停止討論。
(21)法學院謝宇修提議進行點名表決。進入是否贊成付委之唱名表決。贊成者:文學院,黃申、周允梵;理學院,張楨晏、許軒瑋、許皓雲、吳宗錡;社科院,黃莉婷、劉哲銘、陳孟岑;醫學院,李長澤、何承翰、吳佳玲;工學院,林宗穎、周振涵、陳伯瑋、駱建澄;生農院,侯瑞瑜、王紀翔;管理學院,陳立欣、林子期、虞翔皓;電資學院,高紹芳、楊正彥;法學院,彭立言、謝宇修、許澤永、周易。反對者:工學院,周維理;生農院,戴劭芸。廢票者:理學院,黃泊羲;工學院,黃冠博;公衛院,曾皓楷。投票結果:贊成 27人,反對2人,
廢票3人。本總統候選人座談特別預算案付委提議通過。
(22)學生會長陳宣竹補充付委後若無法召開第二次特別大會,則臺大可能不能擔任本次活動主辦方,故希望能順利召開第二次特別大會。
自由發言
(1)社科院陳孟岑提醒目前議會交流時間,可能辦於聖誕節當周。
(2)活動委員會主席周振涵,詢問活動委員可留下討論之人數,並說明將於第二次特別大會時追認此次活動委員會之效力。
宣布散會(2015年12月1日20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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