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勿騎乘機車橫越校園以策安全

作者: BePassionate   2011-03-27 00:31:51
同學你好,
想不到有同學如此關心校園空間分佈,十分振奮人心。
大家都知道,近來社科院附近有安全問題,
而在大學自治政策的貫行下,校園的警衛數越來越少,
社科院前後左右共四個大門,
如果在夜間學生人數驟減的情形下,
還將四個大門打開,顯然對於學生安全相當不利。
個人認為在學生安全與騎乘機車的便利之間,
應該選擇學生安全而非騎乘機車之便。
再者前排停車棚以及後排停車棚一事,
以我國大學教職員年齡以及大學生年齡比較,
一則於尊師及倫理上,
二則由體能較佳之學生使用後排停車棚,
應無不恰當之處。
況校門圍牆外亦有機車停車格規劃,
果有如此不便?
此外,我個人要極力的否認,甚至譴責,
何謂「吃過學校的尾牙就忘記自己的身分是代表學生爭取權益」?
這句話,是無的放矢,甚至是種毀謗。
學生會從來沒忘卻自己的身分是代表學生,
但學生會的立場並非不計代價地替學生爭取權益。
學生會的主要功能是保護學生既有權利不受損,
以及在不違背公益的情況下盡可能為學生增加權益。
能夠以協調共創雙贏之際,即無必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在停車這件事情上,顯然也要尊重教職員的權益,他們也是在服務學生,
在沒有嚴重損害學生權益的情況下,學生理應尊重他們,給他們方便。
如果多數同學還是認為機車棚問題這樣處理不妥,
學生會亦願意代表同學與院方協商。
學生、教授、職員,
一直被提出來的三方共治,
在總區遲遲無法實行的今日,
在社科院事實上早就無名有實了。
社科院的學務分處,總是一馬當先地支持學生活動;
社科院的總務分處,總是盡心盡力地維護社科院的硬體設備;
社科院的兩位副院長以及院長,亦是為了社科院在打拚、努力。
總是在與學生溝通意見後,政策才付諸施行的社科院,
是三方共治最好的典範。
社科院,很好。
台灣大學,我們大家一起讓他/她更好。
敦品勵學,愛國愛人。
社科院學生會會長 陳履洋 2011.03.27
※ 引述《asiating (好笨喔我這人)》之銘言:
: 現行社科院機車停車空間的分布,正門口警衛室旁的車棚專屬教職員(
: 以下稱正門停車棚),學生必須使用後排教室後方的停車棚(以下稱後
: 排停車棚)。
: 後排停車棚最近的進出口是杭州南路側門,原本開放時間是6點到18點,
: 經過同學在校務建言反映才延長到8點,但增加2個小時根本是雞肋。
: 但是,縱使是開放狀態,依據總務分處的要求,同學們都必須從濟南路
: 杭州南路口一路牽行進後排停車棚。相較之下,正門停車棚顯然直接騎
: 乘進入即可,沒有牽行問題,甚至連開放時間都跟正門一致。
: 這樣明顯的差別待遇,為什麼學生會完全沒有反思過?這是我納悶的。
: 希望不是因為吃過學校的尾牙就忘記自己的身分是代表學生爭取權益。
: ※ 引述《NTUSSSA (社科院學生會 )》之銘言:
: : 你好,
: : 不知道同學對於「同學們在學校應有的機車使用空間」的定義為何?
: : 此訊息院學生會的解讀為:
: : 若杭州南路北側門關閉,
: : 而機車仍停留在校園者,
: : 請勿於校園內騎乘機車而以牽行代之,
: : 而非於規定時間外,同學的機車就不得放置於校園內。
: : 此規定應相當合理。
: : 因此,
: : 可以請同學將疑問再闡述得清楚一點嗎?
: : 謝謝。
: : 社科院學生會 謹上
作者: RedOct   2011-03-29 17:12:00
有請學長從政治學的觀點評論之
作者: asiating (好笨喔我這人)   2011-03-30 13:09:00
也很感謝前任會長賜教呢洋洋灑灑的大篇,是會長心得還是總務分處的回應?另外,敢去吃這場尾牙,就不要怕被非議。
作者: ageratum   2011-03-30 19:30:00
依教育部字典解釋,「非議」指的是反對、毀謗人的議論。所以樓上對於自己的言論定位在「非議」嗎?文字學也是很有趣的另外,若是「害怕」被「非議」,「害怕」在大一國文課間提到過此辭的立場意有部分為已接受(被指責)的事實,故怕若此,那何來否認?這是我認為此篇未顯示害怕「非議」之由
作者: RedOct   2011-03-31 10:33:00
啊?哪有「賜教」?大家聊聊天,您真客氣呢:)政治學的推論方式我還真的搞不懂,還要多向您請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