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大盃報名總名單

作者: stockhausen ( )   2013-04-24 00:22:46
推 y52126:以寄站內信 處理 謝謝 04/21 21:22
→ y52126:*已 04/21 21:23
推 yeadashone:你好,可以請問一下後續的結果嗎?謝謝。 04/23 15:48
→ yeadashone:因為我覺得這篇文章說的滿有道理的。 04/23 15:49
→ yeadashone:合報是為了顧及人數不足的系所,但合報後又拆成兩隊, 04/23 15:51
→ yeadashone:似乎有違本意? 04/23 15:51
推 leepei:同意樓上,這種影響所有系所權益的事情好像不應該私下處理? 04/23 17:31
為避免觸犯法律,我無法將來信貼出來給各位
我只能大致總結校隊方的想法如下:
1. 反正他們也不強,不會上升到拿走獎品的爭議高度,也就算了
2. 因為是校隊部分的疏失,不好意思損及這幾個聯隊的權益,
所以就直接無視那些如果在比賽中遇到這些聯隊輸了,
而本不該在這時被淘汰的隊伍的權益,抱歉了你們比這些不強的隊伍還弱,
是你活該倒楣
3. 這是歷史共業,校隊已經承認他們這個不合法的報名資格多年,
既然從以前至今沒有多少人抗議,那就繼續這樣吧
作者: y52126 (小羅莉)   2013-04-21 21:22:00
以寄站內信 處理 謝謝*已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3 15:48:00
你好,可以請問一下後續的結果嗎?謝謝。因為我覺得這篇文章說的滿有道理的。合報是為了顧及人數不足的系所,但合報後又拆成兩隊,似乎有違本意?
作者: leepei (阿沛)   2013-04-23 17:31:00
同意樓上,這種影響所有系所權益的事情好像不應該私下處理?
作者: fish24685 (貝斯魚:))   2013-04-24 01:15:00
但不能因為公布信件犯法,校隊的想法就可以被你短短幾行repo影響吧,要是誤解了怎麼辦?當然也得請校隊出面說明基本上我認為這些系應該是有一起練球的慣性(?)但是跟規則有衝突那就應該想個解決的方法
作者: jew710934 (Jew)   2013-04-24 02:18:00
推樓上
作者: stockhausen ( )   2013-04-24 09:43:00
那不然我能怎麼辦?我不回這篇他們一定會裝死啊......
作者: y52126 (小羅莉)   2013-04-24 13:04:00
目前已在協調處理這件事情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見)   2013-04-24 17:26:00
推一樓,要有明確的規則比較好。「強弱」不是理由。
作者: VVVV5556 (陽耀)   2013-04-24 19:59:00
正義魔人滾啦,看到就煩
作者: andrea791007 (Andrea)   2013-04-25 20:59:00
推一樓,你真的覺得用這種酸民的語氣PO這些話出來會對事情有幫助?
作者: whalerealm (藍色的鯨魚)   2013-04-26 10:18:00
你不想違反法律 但我相信校隊回信的用字一定不是這樣說亂曲解別人的意思 小心違反法律^.<
作者: NemoYang ( )   2013-04-26 12:21:00
推一樓,這篇我相信是摻入絕大部份的個人情緒在裡面,就我個人而言當初對賽程安有疑問,校隊都在第一時間回覆總召也是學生,要忙期中考大專盃,為何要如此咄咄逼人?既然校隊都說會說明,就耐心等候,總要給他們時間討論,畢竟這不是總召一個人的事,台大盃算是校隊的歷史共業,任何關於章程的討論與改進都是要跟教練.學長姐討論,同時學弟妹也要學習與傳承,並不是總召單方面決定就好,我想你應該是沒有擔任過活動的幹部吧?當初質疑捍衛自己權益的原意是很好,也可以讓比賽章程更完善,但這篇已經完全是刻意讓大家對校隊有負面觀感,奉勸原PO,有時間申請免洗ID引發筆戰,還不如去好好練球喔~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見)   2013-04-26 12:33:00
推樓上。其實我覺得如何設定報名的資格與方式,能讓台大盃更好、真正推廣羽球運動,這是個好議題,值得大家討論但如果是像這樣申請免洗ID來中傷,毫無基本的尊重,那真的沒有意義。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3:30:00
呃但像我當初客氣的請教後續結果(2742篇),得到的站內信就是很官方的回答,而且意思是台大杯結束之後再說大家都客客氣氣的話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吧。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見)   2013-04-26 13:41:00
不過樓上在2748篇推文就蠻不客氣的,在我看來該篇原po是陳述自身狀況,也說了完全尊重決議,沒必要說人家觀念偏差之類的吧....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3:55:00
2748只針對個人不針對校隊。你如果比較他和生技系的文章以及我各自在下面的推文,就知道我不客氣是有原因的並非隨便引戰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見)   2013-04-26 14:04:00
文章我都有看,我覺得講道理OK,說「一起練球」可以理解但是說「拆不開」不妥,其實實際情況是拆得開的。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4:07:00
生技是符合實質規定(打羽球的人不夠)但不符合字面規定他們不論實質或字面都不符合規定,還可以大言不慚說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見)   2013-04-26 14:08:00
所以我可以同意y大的質疑,但沒必要講人家****吧?:)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4:08:00
拆不開啦 想給學弟妹練球啦。不知道要跟這種人客氣啥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4:10:00
瞭解,謝謝你的提醒。或許我太偏頗了也說不定。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見)   2013-04-26 14:11:00
而且現在校隊也還沒公布最後的決議處理方式吧,不妨等校隊公布決議,大家再來討論。如果真的不能有共適,我覺得可以召開領隊會議,訴諸各隊代表共同決議。識
作者: dclmjrf (I'm hungry, I'm foolish)   2013-04-26 18:49:00
推樓上學長~
作者: leepei (阿沛)   2013-04-27 01:34:00
上面有位說校隊承諾要說明,不過說要說明的時間點是在這篇之後而不是承諾說要說明之後po才咄咄逼人的吧?
作者: NemoYang ( )   2013-04-27 02:20:00
所以呢?所以就可以用帶有攻擊性的字眼?這跟校隊什麼時間點表明會處理沒關係吧!?
作者: leepei (阿沛)   2013-04-27 20:41:00
我只是說你像是說他在校隊說要說明後還鬧事但其實並不是其他部分我沒有要表示什麼意見,也沒說我贊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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