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通知■定期停電□緊急停電□臨時停電 于營繕組
一、施工原因:高壓用電設備年度檢驗
二、 聯絡人:國立臺灣大學營繕組:楊子玄技士 3366-9831#27(3366-3366#27111)
國立臺灣大學配電室:3366-2224、0911-769-831
三、施工單位:承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黃慶宗:0910-228-381
協助單位:廣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吳義豊:0937-825-776
四、停電時間:
113年8月11日(星期日) 08:00起至
113年8月11日(星期日) 17:00止
(提前完工,提前復電)
五、停電範圍(皆為全館停電):
1.霖澤館(單位:法律系、地下室停車場……等)
2.萬才館(單位:法律系、地下室停車場……等)
3.社會及社工館(單位:社會系、社工系、地下室停車場……等)
4.國家發展所大樓(單位:國發所、地下室停車場……等)
5.辛亥路大門崗哨
6.黑森林停車費自動繳費機
7.新聞研究所(單位:新聞所、地下室停車場……等)
8.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9.語文大樓(單位:語文中心、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等)
10.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
11.漁業科學館、水產養殖池
12.介宙館(單位:社科院、政治系、經濟系、地下室餐廳、地下室停車場、停車費自動繳
費機……等)
六、注意事項:
(1)電子敏感設備請自行加裝突波吸收器,或於預期停電前先關機隔離,復電後延遲開
啟用電,以維用電設備安全。
(2)請各館舍及系所於停電前將用電設備電源關閉,或將設備插頭拔離插座,避免於恢
復供電時之電壓、電流,損及各設備。
★(3)請各權管單位務必通知各系所及相關單位,並張貼停電公告於館舍主要出入口及
電梯內。
(4)請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就停電範圍備妥不斷電之備用電源,以維系統正常運作。
(5)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停電進行保養時之處理原則如下:
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停班 廠商不施作 → 停電改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上班 廠商到場施作 → 原則不改期
但至現場評估如開高壓盤進行保養
→ 風雨會灌入淋濕高壓設備
→ 停電改期
(6)請駐警隊協助備查。
(7)請各實驗室避開停電期間作業或調整實驗作業時間,如無法避免請及早備妥備用電
源。
(8)請各館舍於停電當日(晚)管制電梯,避免於停電時衍生意外事件。
(9)請各館舍於停電當日前檢查備用電源(發電機)之用油。
(10)請各學生宿舍加強宣導停電作業時間,以避免學生因停電而驚慌失措。
(11)若有停車場設施,請各館舍及系所於停電前做好車輛進出管制。
(12)本「停電通知」刊登於校首頁並於PTT-NTUbus及總務處首頁公告。
七、備註:
(1)建物名稱參考臺大校園地圖網站http://map.ntu.edu.tw/ntu.html?
(2)各單位聯絡窗口有新增、變更或建物單位有改名、遺漏等,
敬請致電3366-9831#27(3366-3366#27111)楊子玄技士進行聯絡窗口資料更新。
總務處營繕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