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葉丙成教授的簡報製作與發表保障名額問題

作者: Yada (亞洲第一大)   2015-08-12 16:06:30
推 iwantowaylaw: 餐廳門口寫"禁止黑人進入" 樓上會覺得有些出來不錯? 08/12 08:32
推 iwantowaylaw: 如果課表上明訂是開給某系 表示該系有投資資源在該 08/12 08:38
→ iwantowaylaw: 課 限制學生人數當然合理 但是葉教授這門課是由校方 08/12 08:38
→ iwantowaylaw: 投資所有資源 那選課就應該公平 不能保留名額吧 08/12 08:38
→ iwantowaylaw: 大家繳一樣學費 為什麼醫學系和電機系比較高貴? 08/12 08:39
這就是我想表達的!
==
大家沒有繳一樣學費阿
醫學院 > 公衛學院 > 生科 > 電資學院 > 理學院/生農 > 管理 > 文、社科、法律
http://goo.gl/LctWp1
看你說話的方式
想必應該是文法社科學院的
所以如果你想要表達的就是學費代表公平性
你還是瞑目吧
這門課說到底就是要給聰明人拿來創業交朋友的
至於合作的點在哪裡
反正不是跟醫學院的老師合寫Paper
就是跟醫學院的老師共同創業
反正跟學生沒有啥關係
至於他想要保障醫學院學生或是電機系學生是他自己爽就好了
他保障這兩個系的學生就叫做不公平
你是到底有多玻璃心啊
那你為什麼不去抗議人家捐錢給電機系亂蓋大樓不公平 ==> 台大每個人的學費都一樣
那你為什麼不去抗議人家醫學院出來薪水那麼高不公平 ==> 台大每個人的學費都一樣
真的要公平
叫你系上的老師也來開一個一樣的課程啊
然後電機系醫學系的不准來修
只准學費不超過30K的來修
這樣應該就能達成公平了
※ 引述《TheObServer (理性主義)》之銘言:
: 簡報製作與表達是葉丙成副教授所開的一門課
: 其熱門度還得提早在暑假就寫申請書
: 經過審查後才得以錄取
: 但是這門課卻有所謂醫學系及電機系的保障名額
: 而官方說法是說有和兩系合作
: 經過檢視這門課的教學概述並無任何醫學系及電機系相關內容
: (當然除了葉副教授是電機系這點)
: 想請修過這門課的學生或者是了解這種"合作"後的所謂"保障名額"的學長姐說明一下
: 這到底是真的有實質不可由其他系取代的合作
: 還是是甚麼呢?
: 畢竟作為非電機非醫學系的同學多少感到歧視
: 謝謝!
※ 引述《TheObServer (理性主義)》之銘言:
: 簡報製作與表達是葉丙成副教授所開的一門課
: 其熱門度還得提早在暑假就寫申請書
: 經過審查後才得以錄取
: 但是這門課卻有所謂醫學系及電機系的保障名額
: 而官方說法是說有和兩系合作
: 經過檢視這門課的教學概述並無任何醫學系及電機系相關內容
: (當然除了葉副教授是電機系這點)
: 想請修過這門課的學生或者是了解這種"合作"後的所謂"保障名額"的學長姐說明一下
: 這到底是真的有實質不可由其他系取代的合作
: 還是是甚麼呢?
: 畢竟作為非電機非醫學系的同學多少感到歧視
: 謝謝!
作者: iwantowaylaw (我要成為太鼓達人)   2015-08-12 16:08:00
我在推文當中 甚至原PO也幫我表達了...你說學費多收的部分是用在自己系上 電機系要用設備那些使用者都是電機系自己人 從學費中收取本難道非電機系的學生有用到電機系的設備嗎??今天 學費當中每個人交給共教中心開的通識課的錢是一樣多的 換句話說 通識課應該要人人平等抽籤才對我看過學費的細節 例如某系必修助教資金來源是來自該系全體學生的學費你一時要我拿出證據我是沒有 但是你只是PO出學費收費標準不同也不能代表什麼不是阿... 我已經講過了 他們有保障名額的前提是在他們所繳的學費交給共教中心來開辦這門通識課如果他們繳的學費是用在電機系的設施上 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所以葉教授也要有證據證明醫學系和電機系確實撥錢在這門通識課上 不是嗎?舉個例子好了 我之前想選哲學概論沒選上 但是該門課居然保障50名醫學系的學生 原因就是在於那門課的資金有一半是來自醫學系 所以保障醫學系當然沒爭議我不需要證明什麼吧? 我只是要求平等而已 要求平等也需要證據? 反過來 不平等的分配才要有證據證明吧在課程網明白表示選課平等的情況下 就應該平等分配葉教授當然有權力做決定阿 他可以讓白人修課 禁止黑人修課也可以 就等著看大家怎樣評論是誰放大絕就等看其他人怎麼推文囉
作者: hsnuyi (羊咩咩~)   2015-08-12 16:34:00
你等等會被版上的正義魔人噓喔 毀謗電機系教授是會GG的他不是為了爽 是為了國家的發展!!!!!
作者: ytrewq0101 (魍魎)   2015-08-12 16:45:00
哈哈,坐等某人查水表。一直噓的人,我想要看證據。請拿出來,感激。沒看到證據之前,我就只能一直推此Po囉。
作者: iwantowaylaw (我要成為太鼓達人)   2015-08-12 16:55:00
原PO也沒有證據阿...只是說學費繳比較多 有證明共教中心收到醫學電機比較多錢嗎?
作者: ytrewq0101 (魍魎)   2015-08-12 16:56:00
等妳/你喔~~~
作者: iwantowaylaw (我要成為太鼓達人)   2015-08-12 16:56:00
你要講證據的話 雙方現在在平等的位置
作者: ytrewq0101 (魍魎)   2015-08-12 16:58:00
沒有平等呀~~~你無法否證吧,他提出的質疑。妳/你就好好加油吧!甘巴嗲。或許妳/你還不是很了解不平等的地方在哪。妳/你們各自擁護自己的論點,結果他丟出了一個校方Google短網址而妳/你只是一句"我有看過,但是現在手上沒有證據"。然後要求平等,怎麼不需要證據,還大放厥詞。真是頗ㄏ妳/你知道嗎?我在原原Po那裏是推文的,因為至少人家丟出了一個討論,而且耐心的、和緩的對答。你/妳呢?我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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