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高中辯論性社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第十三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一)至一月三十日(日)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二十一號)
三、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四四四制
四、比賽對象:不限隊數,每隊選手以具有該報名學校高中學籍為限
五、備選題目:
初賽:
將於日後於部落格公告
複賽:
將於日後於部落格公告
六、報名方式:
1. 同校以報名一隊為限
2. 報名期限: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一)零時至十月二十八日(四)二十四時止
3. 報名程序:請參第十三屆高中菁英盃無名(參照備註),於期限內:
(1)至報名專區留言報名
(2)匯款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
(3)至匯款專區留言確認
※ 上述程序須符合格式,在完成後經大會確認始報名成功。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並於十月三十日(六)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參仟元整,保證金每隊新台幣壹仟元整
八、獎勵方式:
1. 團體獎:錄取冠、亞、季、殿軍各一隊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伍仟元
季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參仟元
殿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貳仟元
2. 個人獎:
(1)選取最佳辯士共四名(每隊不限一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壹千元
(2)選取單場最佳辯士:將獲得精美禮物一份
九、住宿地點:大會代訂國軍英雄館(提供房型及價格請參第十三屆高中菁英盃無名,並請配合大會調查意願)
十、領隊會議:
第一次領隊會議將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六)十三時於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科十六教室舉辦。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會議,請於十一月二十六日(五)晚上十點前電話告知賽務長,由主辦單位代抽賽程。
第二次領隊會議之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十一、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 林佳韻 0928278531
賽務長 張益昌 0932822706
裁判長 潘新霖 0919638247
生輔長 吳逸凡 0929937730
財務長 王芷涵 0919236321
十二、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第十三屆高中菁英盃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任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上面。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