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大學院校辯論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四十一屆菁英盃全國大學院校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七日(四)至二月十九日(六)
二、比賽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暨社會科學院校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二十一號)
三、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五五四制
四、參賽資格:每隊選手以具有大學一、二年級學籍者為限。
本次菁英盃每場比賽皆須有一名以上大一出賽。
五、備選題目:將於日後另行公佈。
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
繳款方式:請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或「入戶匯款」
繳款期限: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五)下午五點前
匯款帳戶:
郵局代號 局號 帳號 戶名
700 000123-6 053140-0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黃登能
※以自動櫃員機轉帳者,請務必保留收據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出示。
※以入戶匯款繳費者,請務必以「校名」為匯款人,勿使用個人姓名。
(二)繳交報名表
繳交方式:以電子郵件寄送
信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繳交期限: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五)晚上十二點前
※主旨請註明:「大學菁英盃報名表(XX大學)」
報名表內容需包含:
1.兩位聯絡人姓名
2.聯絡人之聯絡電話
3.若為自動櫃員機轉帳者,請附上交易序號末五碼以供對帳
依以上方式繳交報名費、 保證金及報名表後始完成報名,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七、報名費用:
報名費:每隊新台幣兩千五百元整
保證金:每校新台幣兩千元整
(報名兩隊以上者僅須繳交兩千元保證金)
八、領隊會議:
第一次領隊會議
時間: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六)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法十六教室
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會議,請於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五)晚上十點前告知執行長
,由主辦單位代理抽籤及代投辯題。
第二次領隊會議
將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公佈
九、連絡方式:
臺大健言社
執行長 法律三 柯晨晧 0972602553
裁判長 政治三 林佳韻 0928278531
賽務長 政治三 李坤霖 0928321180
十、備註:
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臺大健言社網頁
(http://club.ntu.edu.tw/~club20150/main.htm),任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社團網頁上。
國立臺灣大學健言社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