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ZZZZZZZ9 (Z9)
標題: [轉錄][轉錄] 李茂生:承認自己的狹隘與卑劣
時間: Wed Feb 9 23:45:40 2011
作者: hsz0566 (Song degree) 看板: H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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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2, 2008
李茂生:承認自己的狹隘與卑劣
我初中成績滿堂紅,現在卻是台大法律系教授。如果你遇到當年那樣的我,對他說「我喜
歡你」,對他說「我教你讀書」,有用嗎?我想是沒有用。
當年有人容忍我,容忍我的行徑,認為我的行徑有另外一種意義,堅持不干涉我的人生,
只是從旁不停騷擾我、刺激我,讓我去發展自己的思考。
我本來不會思考,但是有了刺激,我就會思考了。當我思考的時候,有人圍在四周,一層
一層的支援我。我不知他們為什麼要支援我,是基於愛,還是為了贖罪(覺得我被逼到這
地步,是他的過錯),但是我的的確確得到了支援。
我留日九年,二十八歲到三十七歲,那是我人生最光輝、最燦爛的日子,之間只在台灣住
了兩個月。回台灣快九年了,中文逐漸流利,但是,我已將近二十年沒有認真地看過中文
書,我為什麼不看中文書?因為對我而言,那兒沒有刺激,對於我的思考沒有幫助。
或許你們會認為我自大。但是真的,現在台灣我所能找到的論文,所有的文字,包括電視
節目等等,大體上對我而言都不構成剌激,我都沒有反應。這不是因為這些中文資料沒有
知識性或沒有意義,而是面向過於單調,不會觸發我的進一步思考,於是感覺到無趣。
我任教職,想教給學生的,無非是「了解自己眼光多麼狹隘」,了解「自己內心多麼卑劣
」。我不灌輸技術性知識,我只是做為一種刺激,一種學生們在求學過程中所沒有碰到過
的另類刺激,並且期待他們能夠有自己的思考。
我對大學一年級的新生說:「你們為什麼念法律系?」一大堆同學說:「我們要實現正義
!」我再問:「好!你要實現正義,請問哪一條法律可以讓你實現正義?」他們答不出來
。
我開始舉例:「陳進興殺了好幾個人,要被處以五次死刑;有一家航空公司為了賺錢,不
管會不會失事,勉強起飛,結果死了四、五百人,合起來十年殺了千人,有沒有人被判死
刑?請問什麼叫做正義?」
我又說:「一個台大學生到店裡順手牽羊,請問會怎樣?在警察局證明他念台大之後,被
送到台大學生輔導組『懲戒』;一個中輟生在街上扒竊,被抓到會怎麼樣?馬上移送法辦
,一星期內被起訴,請問什麼叫做正義?社會地位就是正義?」
學生啞口無言。有個同學說:「我學法律是為了保障自己。」我說:「你在路上開車和人
家對撞,對方下車,手拿扁鑽,你要怎麼辦?拿出《六法全書》法律能保障你?」我追問
:「請問你為什麼要唸法律系?」
同學到這時候,不得不承認:「二十幾歲月入數十萬元,三十幾歲擁有幾千萬資產,四十
五歲退休環遊世界;我,為什麼不唸法律系?」
我是想透過這樣的對話,讓同學理解或承認自己的現在,如果我給予的刺激有作用,那同
學就有可能會在學習知識性的法律之前,先進行對於法律的思考。在用法律之前,先理解
為什麼要有法律,法律有什麼作用,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當一個人有地位使用法律時,法律會基於這個地位而被解釋,所以當一個自大的人在使用
法律時,那法律就會變得非常恐怖。以往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這樣子的法律,它沒有辦
法限制使用者的支配意圖。
我花了四年的時間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企圖盡可能改變現有的規範,但我改變不了
人性!只有自己能夠改變自己,前提是社會中存在著多樣化的刺激,或許某一個刺激就能
夠觸發某個人的思考,並且更進一步改變他自己。
而〈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一種提供各種刺激的規範,這個法律並不想要去改變任何一個
少年或其他參與法律運作的任何一個人的思考或行動模式,但是這也是一個不會絕對地受
到使用法律的人的社會地位影響的法律。
前提是,使用這個法律的人不要去曲解這個法律的意義,不要企圖利用法律將自己的社會
觀、價值觀等灌輸到少年身上。
各位即將成為這個法律運作上的一環,而這個課程的用意就在於讓各位有心理準備,不要
讓你優越的社會地位曲解了法律的意義,也期待各位在新的法律之下,能夠有所斬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