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uan 2018-10-13 22:58:37為了使板規更加完善及容易閱讀,經板主群討論後,
此次針對板規二-3、四、五-A做部分微調及條文簡化,原旨不變,
本公告發布後立即實施,請多加留意。
板規二-3 調整後之條文
二、稱呼使用
3. 團名與粉絲名請用官方名稱(含官方使用過之名稱)
板規四 調整後之完整條文
(原四-A與四-B合併為四-A、禁止事項,故原四-C改為四-B)
四-A、禁止事項
01. 禁止刻意引發爭議之言論。
02. 請勿過度涉其他藝人及他板事務,提及時請適度並禁止帶有評論及比較。
03. 禁止無意義、與NU-EST板不相關的發文及推文內容。
04. 禁止一行文、個板文、相同內容重複發文,文章字數(不包含簽名檔)需滿50字,發文
請充實內容,並善用"/"搜尋是否已有相關文章,也可利用"z"進入精華區檢索文章。
([情報]、[照片]、[影音]、[社群]、[LIVE]分類不受此規範)
05. 禁止注音文、粗口、簡體字、幻想文、夢境文、BL文、18禁文(如:色情、血腥暴力等)
06. 禁止任何營利行為及有營利性質的廣告,說明如下
- 韓國官方購買處,例如Mwave、yes24等,可以提供購買連結。
- 台灣的正式通路,例如五大唱片、博客來等,可以提及通路名稱,
但不能提供購買連結。
- 其餘販賣店家(實體、網路)及代購粉絲專頁之名稱、截圖皆禁止。
07. 禁止使用成員ID模仿該成員的口吻,舉例如下
推 Baekho:謝謝翻譯 → 可以使用
推 Baekho:謝謝幫我翻譯SNS→ 禁止使用
08. 禁止發布官咖內的所有資料、文章 (參照 #1Pihoy8C)
(可針對內容討論,翻譯內容/照片等皆禁止)
09. 請盡量不要使用中國用語,但因部分用語無法明確區別,故不完全禁止,若有使用的情
形會於推文中提醒改善。(如:視頻→影片、樓主→原PO、屏幕→螢幕)
10. 禁止違反PTT站規
四-B、需審核事項
01. 交易文需要先來信詢問板主,相關詳細規範列於板規五。
02. 其他粉絲專頁、韓站等之活動的宣傳必須要經過板主審核後才可推/發文。
03. 任何揪團性質(聚會、聊天群組)、徵人一起參加活動之推/發文需要經過板主審核,
才可進行推/發文,並且任何社群網站/軟體的群組都禁止以PTT NU-EST板之名義開設。
板友自行開設之聊天群組其言論皆與NU-EST板無關。
板規五-A 調整後之條文
五-A、交易文規定
01. 交易類文章一律要先來信告知板主詳細內容,經板主審核後尚可發文。
02. 交易範圍以官方正版商品為主:
(嚴禁任何營利行為,所有費用皆須透明化,禁止低價高售,亦請勿張貼拍賣網址。
官方宣傳品、贈品、非賣品等無法訂價之商品禁止販賣或徵求)
[交易] 販售或徵求,限定官方發售之商品
[合購] 除官方商品外,可合購NU'EST之相關物品(由板主認定)
[交換] 除官方商品外,小卡、海報、週邊等亦可進行交換
[贈送] 除官方商品外,小卡、海報、週邊等亦可,若贈送自製週邊,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03. 文章統一格式:
[商品名稱]
[商品描述] 商品新舊狀況、內容物及商品來源,若有請盡量附上照片
[交易價格] 不可高於原價
[交易方式] 面交-地點/郵寄-運費
[聯絡方式] 站內信/站外信箱/Line/...
[其它備註] 備註審核通過的板主ID,其餘自由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