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itter.com/JeffPassan/status/1081729467381440512
合約有3情況
A.2年後2020年冬天要決定是否執行第四年14M合約
B.球員在球團不執行時,獲得當年度逃脫權
1.4年 53M (TO 球團在2020冬天決定)
2.3年 39M (TO 不執行 PO不逃脫)
3.2年 26M (TO 不執行 PO逃脫)
最慘情況就是2,3年39M保證約
會出現這種情況表示合約小盤到超虧
但情況1也有風險,因為你提早一年要決定 ,可能從賺到小虧
就算他連4年 丟出聯盟前5中繼表現,4年53M也稱不上賺爆
但他前2年很殺,然後後2年爛一點到很爛
這合約就變持平或小虧
情況3 就持平的情況...
所以用均薪13M還給這種有利球員的條件
說小盤應該不為過吧?
但畢竟ZB一直有人要搶
還算可以接受的範圍
但考量到已經有稍貴的CL了
花在後援的錢有點太多
我原本是預計2年22M還要有TO
或3年30M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