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南投嚴抓路口不停讓!「未停車再開」首日取締破9成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為維護行人交通安全,南投縣警局11日至13日在全縣各重要路
口,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以及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進行大執法,首日取締78件,其中
未停車再開高達71件、佔逾9成,不停讓行人7件。
警方表示,小路口民眾容易忽略車速,提醒行經路口務必禮讓行人與停讓,維護交通安全
也避免挨罰。
警方表示,南投縣8個分局加上交通隊,9個單位11日起展開大執法,首日統計以未停車再
開最多,交通隊於南投市、草屯鎮共取締16件,再來是集集分局、中興分局於轄區各取締
14件;至於路口不停讓行人,各地違規較為零星,取締件數大約2至0件。
警方也說,取締不停讓以車輛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
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認定基準,汽車不停讓處6000元、機車處1200元罰鍰;行經閃
紅燈號誌路口,或有「停車再開」、「停」標字路口,若未完全停車再開者,汽車處1500
元、機車處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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