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嚴抓路口不停讓!「未停車再開」首

作者: NTKingsman (虎山洪金寶)   2024-06-12 18:09:13
自由時報
南投嚴抓路口不停讓!「未停車再開」首日取締破9成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為維護行人交通安全,南投縣警局11日至13日在全縣各重要路
口,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以及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進行大執法,首日取締78件,其中
未停車再開高達71件、佔逾9成,不停讓行人7件。
警方表示,小路口民眾容易忽略車速,提醒行經路口務必禮讓行人與停讓,維護交通安全
也避免挨罰。
警方表示,南投縣8個分局加上交通隊,9個單位11日起展開大執法,首日統計以未停車再
開最多,交通隊於南投市、草屯鎮共取締16件,再來是集集分局、中興分局於轄區各取締
14件;至於路口不停讓行人,各地違規較為零星,取締件數大約2至0件。
警方也說,取締不停讓以車輛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
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認定基準,汽車不停讓處6000元、機車處1200元罰鍰;行經閃
紅燈號誌路口,或有「停車再開」、「停」標字路口,若未完全停車再開者,汽車處1500
元、機車處1200元罰鍰。
https://news.ltn.com.tw/news/Nantou/breakingnews/4703227
作者: fttp (道不同不相為謀)   2024-06-13 11:51:00
違停先去趕一趕吧,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
作者: j73596 ( ( ̄y▽ ̄)╭)   2024-06-13 13:36:00
抓違停時:路口不停讓的先去抓一抓!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處理交通違規:吸毒的先去抓一抓吧,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抓吸毒:交通違規害死更多人先去抓一抓吧,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結論:請警政單位通通躺平,不要有任何作為,比較不會被罵。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24-06-14 10:03:00
不是阿,違停問題是真的都沒在處理這樣亂舉例是沒住過南投嗎?
作者: wush (wush)   2024-06-14 12:23:00
違停沒處理跟是不是搞這個有的沒的是兩回事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24-06-14 14:38:00
違停跟這些其實是同一回事,警察會有定期加強取締或者其他有的沒的,這個時間點,特定違規、違法就會抓特別多,現在如果把不讓行人作為重點取締,其他交通問題就會放在優先序比較後面去處理...個人還是覺得交通安全上,違停的危害性不會小於沒有小於不禮讓行人,希望還是把違停取締放在重點
作者: patvessel (帕特貝賽爾)   2024-06-14 16:55:00
做 都做 只要有做就值得鼓勵 正確的事不是有的沒的
作者: lexiechan (萊西)   2024-06-14 17:01:00
真的很無言,停在後面也根本看不到左右有沒有車出來,要往前一些才看得到。停到底什麼意思的
作者: j73596 ( ( ̄y▽ ̄)╭)   2024-06-15 01:24:00
看你要把重點擺在警察有沒有在做事,還是警察有沒有照你理想的順序做事。不禮讓行人該不該處理?只是因為沒有先處理你認為最重要的事,就要被酸在做一些有的沒的?不然現在把警察該做的事全民公投出前10件、再開個專家會議排序,順序都決定好了再來開始做事好不好?排第一的事情還沒徹底解決絕不做第二件事好不好?做正確的事就爽快的直接給掌聲很難嗎?讓他們做起事來感覺到被支持不好嗎?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裡)   2024-06-15 09:29:00
先解決違停就可以減少更多的傷害了,路口如果有違停的車子在轉彎時是看不到來車或是否有行人要過馬口,有時候沒禮讓行人是因為視線被擋住沒看到。沒有人說不鼓勵警察做事,而是更容易取締的不做,卻要先做難抓的、量少的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24-06-15 17:13:00
南投的違停是真的危害很嚴重,也很少在處理。忽略南投違停問題嚴重,危害很大這個大前提。用再多理性話語去包裝都沒有意義...cphe說的很有道理,違停危害嚴重的區域取締真的不難效益也很大。不認真處理一定有些不好的原因...不是違停民眾給的壓力,就是執法人員的怠惰。檢舉過違停幾次,效果也非常差,不是很慢才到現場就是過了違停尖峰時刻才到現場處理...
作者: a31670323 (小龜^^)   2024-06-16 07:06:00
有在抓交通違規都支持
作者: fttp (道不同不相為謀)   2024-06-13 19:51:00
違停先去趕一趕吧,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
作者: j73596 ( ( ̄y▽ ̄)╭)   2024-06-13 21:36:00
抓違停時:路口不停讓的先去抓一抓!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處理交通違規:吸毒的先去抓一抓吧,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抓吸毒:交通違規害死更多人先去抓一抓吧,有時間搞這有的沒的。結論:請警政單位通通躺平,不要有任何作為,比較不會被罵。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24-06-14 18:03:00
不是阿,違停問題是真的都沒在處理這樣亂舉例是沒住過南投嗎?
作者: wush (wush)   2024-06-14 20:23:00
違停沒處理跟是不是搞這個有的沒的是兩回事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24-06-14 22:38:00
違停跟這些其實是同一回事,警察會有定期加強取締或者其他有的沒的,這個時間點,特定違規、違法就會抓特別多,現在如果把不讓行人作為重點取締,其他交通問題就會放在優先序比較後面去處理...個人還是覺得交通安全上,違停的危害性不會小於沒有小於不禮讓行人,希望還是把違停取締放在重點
作者: patvessel (帕特貝賽爾)   2024-06-15 00:55:00
做 都做 只要有做就值得鼓勵 正確的事不是有的沒的
作者: lexiechan (萊西)   2024-06-15 01:01:00
真的很無言,停在後面也根本看不到左右有沒有車出來,要往前一些才看得到。停到底什麼意思的
作者: j73596 ( ( ̄y▽ ̄)╭)   2024-06-15 09:24:00
看你要把重點擺在警察有沒有在做事,還是警察有沒有照你理想的順序做事。不禮讓行人該不該處理?只是因為沒有先處理你認為最重要的事,就要被酸在做一些有的沒的?不然現在把警察該做的事全民公投出前10件、再開個專家會議排序,順序都決定好了再來開始做事好不好?排第一的事情還沒徹底解決絕不做第二件事好不好?做正確的事就爽快的直接給掌聲很難嗎?讓他們做起事來感覺到被支持不好嗎?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裡)   2024-06-15 17:29:00
先解決違停就可以減少更多的傷害了,路口如果有違停的車子在轉彎時是看不到來車或是否有行人要過馬口,有時候沒禮讓行人是因為視線被擋住沒看到。沒有人說不鼓勵警察做事,而是更容易取締的不做,卻要先做難抓的、量少的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24-06-16 01:13:00
南投的違停是真的危害很嚴重,也很少在處理。忽略南投違停問題嚴重,危害很大這個大前提。用再多理性話語去包裝都沒有意義...cphe說的很有道理,違停危害嚴重的區域取締真的不難效益也很大。不認真處理一定有些不好的原因...不是違停民眾給的壓力,就是執法人員的怠惰。檢舉過違停幾次,效果也非常差,不是很慢才到現場就是過了違停尖峰時刻才到現場處理...
作者: a31670323 (小龜^^)   2024-06-16 15:06:00
有在抓交通違規都支持
作者: davidbright (^ ^)   2024-06-21 03:13:00
這叫有的沒的??
作者: davidbright (^ ^)   2024-06-20 19:13:00
這叫有的沒的??
作者: ren0501 (米爾科)   2024-06-22 23:21:00
違停是最靠北、最危險的,對機車族跟行人都是,也是警察最不抓的,抓違停車主出現就難搞,所以都不愛抓,專欺負老人做業績,不然就是躲起來抓超速,對交通改善貢獻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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