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長大的不會潛下水道的板龜請勿餵食

作者: BarkingSin (Barking)   2005-11-04 04:46:50
基本上,除了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就下面幾項︰
1.批友發動
作家及作品動態,徵稿,新人獎,出版社內幕…
任何由板友發起的討論串
總之.只要動作比在下快的都算(笑)
2.廣告(廣播)
漫畫同好聚會,社團,個人繪作網站…需要宣傳者,貼文類別註明[廣告]
,另站內若有18禁內容請先標明,以免單純無知的國家幼苗身心受創,
無關漫畫者&色情連結…半月斬(D)格殺無論順便扔水桶棄屍公海
3.愛與和平,麻煩鎮定情緒,理性評論,勿戰,感謝 (_ _)
不代表不能有不同聲音,但謾罵與人身攻擊不理智亦可能觸法,請謹慎。
4.發言超過三行請用回文,勿推
5.尤其是偏向作家隱私&偏向對作家人身攻擊或毀謗之八卦
往後出現將以刪文浸水桶處理
未經同意轉載,糾紛處理方式同上
6.這裡是地球人的版子,請勿用注音暨火星文
(新注音爛掉造成的輸入錯誤還請自行校稿)
by 鮮嫩的工友 Barking
作者: LaBoheme (波希米亞人)   2004-05-21 02:18:00
所以新聞葛本身也怪怪的=.=(咦?新人獎?@.@)推錯篇還打錯字.(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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