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賽資格
(1)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之在校生。
(2)社會人士。
2、活動時間
☆ 收件日期:自102年9月9日起至11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 得獎名單公布:預訂102年12月上旬公布於活動網站。
3、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電腦繪圖須含光碟)、授權同意書
及角色介紹表寄至10051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102年明鏡陽光四格漫畫設計競賽
』活動收,活動聯絡人:(02)2341-3183分機 177 陳先生,電子信箱:whchen@cy.gov.tw
4、活動網站: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http://sunshine.cy.gov.tw
5、獎勵辦法
☆參賽者分2組,各組選取第1、2、3名各乙名,佳作10名,並頒發獎金(如下表)及獎狀
乙紙。
獎項\組別 國小、國中組 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組
第1名(乙名) 1萬元 2萬元
第2名(乙名) 8千元 1萬元
第3名(乙名) 5千元 8千元
佳作(各10名) 1千元 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