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車毒駕釀禍 法務部擬加重刑責

作者: AAAB   2020-10-01 11:59:38
北市內湖區日前發生疑似公車司機毒駕肇事,造成嚴重傷亡,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刑法
》現行毒駕公共危險罪刑度太低,昨日指示檢察司研究修法提高公共危險罪章的毒駕刑責
,比照酒駕殺人加重處罰,遏止毒駕行為。
北市內湖路一段9月21日晚發生藍26路線公車沒有煞車衝上人行道,造成1名員警受傷、1
名機車騎士死亡,還有24輛停放路旁的機車受到波及被撞倒,檢警查出司機肇事前幾天曾
吸毒。
蔡清祥認為,刑法中對毒駕規範的刑責太輕,毒駕會造成精神恍惚、甚至嗜睡,將車子撞
上人行道,會造成非常大的意外車禍,公共危險罪章有修法必要,加重毒駕刑責。
刑法185之3條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
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蔡清祥表示,法條規定施用毒品,須「致不能安全駕駛」才構成刑罰,但「致不能安全駕
駛」的條件需不需要再進一步修正,或再加以詮釋、是否要與酒駕一樣,達到一定標準就
規定不能開車或受處罰,都要討論。蔡清祥說,查緝毒駕的方法,可以尋找新的科技來解
決,但毒駕就是不應該,美國有十個州規定毒駕就構成刑責;德國、日本跟台灣現行法律
一樣,已請檢察司收集外國相關規定,作為研修提高刑度的參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001000483-260106
作者: NeGe56 (- -)   2020-10-01 12:40:00
同一事件你一貼再貼,很缺文章數嗎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20-10-01 13:36:00
洗屁洗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20-10-07 07:38:00
到處轉貼新聞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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