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身心靈實習工作伙伴計畫

作者: benandbasara (不要游泳,只要漂浮)   2017-10-06 23:48:55
不知道能不能貼在這裡,想說分享給更多人知道
我是左巴,最近我所成立的奧修與左巴的療癒空間在推動一個計畫
想要讓對有志成為身心靈工作者的伙伴,
可以來申請參與一個實際身心靈中心運作的實習機會
因為十年前,我開始想要當一個身心靈工作者,
但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我自己一個人摸索了非常久,遇過很多大大小小的困難,
也沒有什麼機會能夠到身心靈中心去實際參與
現在有了一個自己的場地,希望可以把自己的經驗做一個回饋分享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7-10-07 00:04:00
沒有給薪用身心靈包裝,這不是壓榨嗎?不要美化這種惡劣。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2017-10-07 01:12:00
實習還是要保勞健保跟給薪的,可以不多,但完全不支薪太誇張。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7-10-07 02:08:00
想去勞工局檢舉,真的很惡劣
作者: izuki1225 (Izuki )   2017-10-07 03:12:00
正常實習還是有最低時薪跟健保吧
作者: benandbasara (不要游泳,只要漂浮)   2017-10-07 09:51:00
可能大家誤會我的意思,我並不是在找免費勞工,只是我用了實習這個字,我並不缺員工,只是想讓人有機會來一起討論參與,我也不會強迫人要做任何事,這完全取決於我們面談之後的結果,參與者完全可以決定他是否願意參與,要參與多少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7-10-07 09:53:00
用全職的時間叫做實習?你是不懂勞基法嗎?有在你那邊參與公司運作,就是要給薪和勞健保,不懂哪裡有問題。
作者: amanda02233 (如花瓣散盡)   2017-10-07 10:37:00
大家不要那麼激動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管道 而且他並沒有寫時間 代表時間是可商量 並不是全職我以前在其他公司全職實習 也沒勞健保啊 但真的就是抱著學習的態度去參加 我相信如果真的想接觸身心靈的人不會在意 至少我不會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7-10-07 10:39:00
那我只能說大家真好噱,因為這是放縱資方。他不給你是他不對,本來就應該有的東西,不要合理化這種犯法的事。
作者: benandbasara (不要游泳,只要漂浮)   2017-10-07 10:51:00
我真的沒有說要全職,我說的是每個人可以自己決定要參與多少,利用你自己覺得方便的時間,我提供的是我自己的場地與時間經驗
作者: amanda02233 (如花瓣散盡)   2017-10-07 10:54:00
Lai大 我覺得不要以惡言對待別人的善意 我們可能沒有你聰明 對於勞資關係這麼明白 但我相信原Po絕對是出自於善意 你可以好言相勸
作者: lai14103 (圓周率3.141592)   2017-10-07 12:24:00
..........這叫惡言?你去salary版po這篇才知道什麼是惡言。
作者: amma5420 (amma5420)   2017-10-07 15:40:00
lai大,噱的定義是指付出大於回報嗎?如果是的話,我相信回報除了金錢上的支薪,更多的是經驗的獲得對於一些人來說,金錢很多地方都可以賺取,但特定經驗的獲取卻可能極為罕有若有心從事這塊的人,應該更重視經驗與實際學習吧我個人認為雙方事先談好,非誘騙或強迫,應該還能接受我自己是相信原po是出於善意的若真有不合法律的事實,也可以善意提醒不要一個勁地曲解別人的原意
作者: Enalin12345 (12345)   2017-10-07 16:03:00
我也傾向要有一點薪資,給個車馬費也好,畢竟都說是“工作”夥伴了,而且連學校學生去企業實習都有薄薪了,人家也是毫無經驗去學習的啊~
作者: amma5420 (amma5420)   2017-10-07 16:54:00
所以重點是這樣的作法是否違法,違法則就該停止不違法的話,雙方你情我願,不防礙吧~https://goo.gl/84GwZG目前若是"實習名義",是法律允許的最低工資不設限,但休假等必須符合法規工時休假需要符合規定
作者: flypeach (飛天桃子)   2017-10-07 17:01:00
你貼的那是學校要求的實習 有給學分的 跟這篇是不一樣情況
作者: Cideo (密碼鎖)   2017-10-07 17:06:00
https://goo.gl/LEqrEn這篇說的有理,要不要接受這種無薪工作,要看自己和工作組織的條件這才是理性的辦法
作者: singleflying (餡餅)   2017-10-07 18:56:00
其實大學一些系所實習的卻是無薪的而且教師實習半年不過我也知道自己會被噓,一是因為那是學生時代可以靠父母養,另外就是這裡講求能量交換不給錢不平衡然後我唸的科系要實習有些單位還要繳交實習費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作者: sam312 (seth fans)   2017-10-07 22:01:00
既是夥伴,又是工作,也是實習,做這份差事有去探險的fu
作者: ZOEmilk (♀Zoe=∞生命♂)   2017-10-08 00:38:00
這件事跟是否全職關係不大,而是用實習名義、及增加工作經驗來換取無支薪,才是問題;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規範,既然連最低規範都無法遵守,必引燃爭議!
作者: ridle (飛天義大利麵神)   2017-10-08 03:50:00
真是的...我看原po要不要考慮乾脆把名稱改成「至公」算了至公也是一種「工作夥伴」 而且這種繳色就真的沒有薪水~XD我在一般企業工作 我們夥伴真的有「至公」 比較符合這設定補充一下 我公司至公服務一定條件 我們還是有回饋的 共參考
作者: ya98747 (願眾生平安喜樂資糧具足)   2017-10-12 06:35:00
要成為奧修體系的身心靈工作者 還是推薦由普那社區出來的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10-14 11:34:00
志工就是勇者哲學 人力銀行建議想去大企業可以當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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