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禮拜為了延徵的事情 親自去了學校教務處 還有教官室 (依據已經修改過的新版條例)
還麻煩教官親自打電話給負責這些事情的兵役處
再加上一個月前我也為了兵役問題去了信義區公所詢問延徵事宜(不過當時還沒修改條例)
得到最重要的訊息
關於新制跟舊制最需要關心的差別如下:
1.國考不能作為延徵理由
國考過去是延徵的好伙伴 但現在已經改了 這個方法已經不能用了
2.預官考試不能延過年
意思是 如果你報名的是明年才要考的預官考試 若是你在今年就收到兵單
那抱歉 你就不能以預官考試為由申請延徵
3.研究所考試不能延過年
意思同上 如果你報名的是明年才要考的研究所考試 若是你在今年就收到兵單
那抱歉 你同樣不能以研究所考試申請延徵
4.另外研究所考試申請延徵 如果是欲報考研究所碩士班的學生
若已經用過一次延徵 超過26歲之後就不能再延 之後就一定要去當兵了
如果是欲報考博士班的學生 上述條件年齡限制改成28歲
以上是我問的結果 所以還是靠延畢等留在學校的方法
至少要先確保過年前不會收到兵單 才是上策
以上 如有錯誤請指教 我會隨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