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代理商霸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omg也是其中的一員。
我是很肯定omg在封鎖外掛的努力上。
不過我遇到的問題跟外掛無關。
且不合理的問題,也跟外掛無關。
下面列舉幾項不合理的事項:
1.帳號申訴僅當事人可以看見。
既然鎖誰、什麼理由鎖都已經公告天下,為何處理判決申訴要黑箱作業?
保護當事人?
但就我所遇到的狀況,我想是保護他漏洞百出的判決。
2.終止合約需收費45%必要成本。
這45%是怎麼算的?合理嗎?
不需要對玩家說明是怎麼計算的?
那玩家何需默默承擔這麼莫名其妙的數字?
3.處理終止合約手續費200元。
這數字也很莫名其妙。
工本費多少也應該詳述說明。
而且必要成本裡面不包括處理解約手續嗎?
就像是現在KTV收了10%服務費即不可再收150元清潔費。
把玩家扒兩次皮,其實還好。
4.退回點數匯帳號需要30元。
為什麼扒兩次皮我說還好?因為omg要扒第三次。
跨行轉帳的手續費是22元,何故omg要收到30元?
* * *
下列則是各大免費網路遊戲的通病。
大家都知道,消費產品都有所謂七日鑑賞期。
然而網路遊戲在販賣一些造型道具、服飾時卻沒有。
按理說,七天鑑賞期之內,只要保證產品無損壞應該是都可以無償退還的。
適不適用網路遊戲我不下定論。
不過至少電磁紀錄應該是沒有所謂損壞的問題。
當然有人會覺得合理,有人會覺得不合理。
針對最後一點,我也僅是提供我的疑問,給大家參考看看。
有沒有這個可能性,針對裝飾品類道具擁有其七天鑑賞期?
我之前沒看到有人提過。
但也許跟消基會建議看看,說不定可以成為玩家的福利。
除非明文規定,電磁紀錄不算在消費產品內,那我也就認了。
* * *
有新聞提到消基會的聲明:「線上遊戲代理商獨斷獨行已經很久了,
若玩家收集到足夠證據申訴,消基會絕對會為玩家爭取福利。」
雖然福利往往只是少數人的抱怨。
不過誰叫這個世界偏偏是愛吵的小孩有糖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