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63.32.98.15/dep626/nurse/
壹、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人員:
一、職務編號:無
二、職 稱:護理師(現職護理師離職後所遺職缺)
三、官等職等:師(三)級
四、職 系:無
五、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1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2 高雄市三民區三民國民小學
3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國民小學
4 高雄市立溪埔國民中學
5 高雄市路竹區大社國民小學
6 高雄市彌陀區彌陀國民小學
7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國民小學
8 高雄市內門區景義國民小學
9 高雄市桃源區興中國民小學
10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權國民小學
叁、公告徵才期間:自103年6月30日至103年7月16日。
肆、工作內容:
一、訂定規劃全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辦法。
二、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含學生應繳費用彙整)。
三、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四、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五、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六、衛生保健資料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
七、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
八、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九、協助體適能資料建置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十、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十一、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
十二、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十三、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伍、資格條件(以下條件皆需符合):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二、曾擔任公私立醫院、診所或學校等機構護理工作二年以上之經驗,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提出離職證明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任現職未滿1年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陸、報名事項:
一、時間:103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綜合活動中心(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
1號)、連絡電話:海青工商人事室朱主任(手機)0932889605
三、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受理,並請就各分區擇一報名,如報名二區以上,僅得選擇一區應考,並就該區計算成績。
抱歉,考區表格貼不上來(變亂碼?)QQ
有興趣的點網址比較清楚喔